請問如果美國fbi局長真的是故意選在選舉前十天,選情最緊繃的時候,故意重新調查希拉蕊的電郵門案,好讓川普勝選,是不是無罪的,先不說幾乎不可能有證據證明是故意調查,就算有證據證明是故意的,也是無罪的行為對嗎.?

2016-12-04 9:04 am
更新1:

像台灣的劉邦友血案,就散追訴期已經過了,確定無罪了,但是檢警卻還是說要繼續調查,查出真相跟真兇,這種行為就應該受表揚,所以如果fbi局長真的明知希拉蕊是無罪的卻還是要故意調查,社會也應該要讚揚這種行為才對,好將清白還給希拉蕊,查清真相,在現在這個警察常吃案的社會,無疑是警察的表率,就算明知無罪還是調查,這種行為很好,我認為警察查案本就是應該的,所以不可能會有法律會禁止警察查案,所以如過就算四年之後,重選總統,又故意調查一件根本無罪的行為,例如柯林頓的外遇,又再一次讓川普勝選,這種行為也是合法的才對呀.

回答 (3)

2016-12-05 12:56 am
✔ 最佳答案
美國聯邦政府也是分黨派的耶,就是因為FBI跟CIA不和,才讓恐怖份子乘虛而入耶。


負責人頂多只是不獲留任而已,不會有刑責的耶。
2016-12-04 9:32 am
依法行政就是無罪
2016-12-04 9: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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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職權作調查, 不在調查單位故意不故意

是在候選人清白不清白

還他清白 , 撲滅選舉謠言, 也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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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20 17: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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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1204010401AAoVG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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