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糾紛,和解不成沒有備案,他只有我的手機號碼能告我嗎?是這樣的,我開車擦撞到機車,覺得對方有點抬高醫藥費的用意和解。原本說一人一半,後來變成都要我付。因為對方無照駕駛,所以當下並沒有報警備案,現在機車後方乘客受傷,我只留電話,他去警局,警察會幫他查我的資料嗎?
回答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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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受傷 = 刑事案件 = 沒有不去詳查的理由
至於查不查的到?
就像殺人案件,也是有查不到兇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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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車禍相關,請點大頭貼,或點"危尼",然後可再點"好爸爸與帥兒子")
他只有我的手機號碼能告我嗎?
---可以
後座乘客可以告板大
他去警局,警察會幫他查我的資料嗎?
---會
警察會行文電信單位 請求要相關號碼申請人資料
遇到車禍一定要報警 保障雙方權益
對方無照駕駛,就沒有報警備案,是極嚴重的錯誤,只能說你被他當時的假懇求耍了、被騙了。
有車禍當事人電話報案後就一定找得出是誰,但對方要先吃一張無照駕駛的罰單。
希望現場有監視器可調得到當時影像證明誰對誰錯。
只要他告,警察一定會幫他查資料的,不然檢察官怎麼寄傳票給你...只是資料不會給他而已,但既然他都告了你們還是得法院或調解庭相見了。
但更重要的是你有沒有對方的聯絡方式?你文中雖然有講到他有你的手機號碼,但你沒說你有沒有他的,這點雖然是小事但影響很大喔,如果你有他的手機號碼的話就沒有肇事逃逸的問題,但如果沒有,而他打給你時都是用公共電話,事後他全盤否認掉你們聯絡的事情,那你真的百口莫辯準備吃肇逃吧,這樣說雖然很賤心機又太重,但我只能說寧可小心不要之後找自己麻煩,你當下沒報警處理就已經是自找麻煩了(無照是他家的事你同情他幹嘛?)。
假設你有他聯絡方式了不用擔心肇逃問題,剩的都是小事啦,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直接跟他講要嘛就我們私下直接簽和解書雙方互不追究(從你文中看來我想你應該沒有打算跟他要什麼賠償費吧),不然就告訴他叫他準備吃無照駕駛罰單6千吧,通常我相信他應該會跟你簽的啦,畢竟醫藥費要超過6千很難(如果真那麼嚴重應該當場就送醫了...),同時不曉得你車上有沒有行車紀錄器?如果有可以證明對方駕駛就是無照的那個人最好,同時也可以證明車禍當時乘客並沒有受到什麼大的傷害,如果沒有的話也別讓對方知道你沒有(最好讓他以為你有...)。如果不想走私下和解的路(也許怕簽和解書時被人蓋布袋這樣),或是對方不願意的話,就主動先報案吧,你主動報案的話反正對方要求償就來,而且先告總是比被告後在反告來的好,看他能拿出什麼證明,如果他真有證明的話那就是你的錯也怪不了誰,沒有的話也不用擔心被對方坑了,只是差在報案畢竟總是麻煩點,所以看你自己的選擇吧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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