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法院調解問題:車子被動過的筆錄還算數嗎?

2016-11-25 9:03 am
事情發生:
對方行駛摩托車在速限20公里的腳踏車道,我準備轉彎至腳踏車道,因轉彎處有樹叢和路邊停車有看不見的死角,我慢慢地轉彎,對方撞了過來,我前輪車頭已被撞歪,但對方宣稱是我撞她,路權轉彎車錯比較大我也願意負擔較多責任,但對方超速,至少有三四十公里在腳踏車道上,我認為也須負擔部分責任。
一個月後交通初步分析表出來了,對方分析表上沒有肇事因素,而我的是寫著不禮讓直行車,然後對方拿著分析表像我索賠,也在橋約出來的時間,我不敢私下約出來和解,因為對方都是找她男朋友和我聯絡,自己都沒出面,對方男友講話很威脅,且態度很不好,於是我傳訊息問那個女生,想說問問看她要不要跟我談談和解的事,但是下一秒就是她男朋友傳來的質問簡訊:你幹嘛密我女朋友?
我總要問問當事人吧,畢竟她都沒和我連絡,但最後那女生傳訊息給我說:賠償的事都跟我男友說。於是我就和她男朋友談調解的時間,我是個女生,到西部讀書,父母在東部,車程很遙遠,他們也希望我能自己解決。所以我希望能約在學校教官室談判,畢竟她男朋友態度很不好,也很逼迫人,我也感到害怕,每次接完他的電話,我都哭得很難過,他一開始答應去教官室,後來又改口說要去調解委員會,我答應了,但是後來調解訂的時間在我課很滿的早上,那週我朋友剛好沒空要考日檢,我不敢自己去,因為對方的態度跟講話方式很不好,於是我就問對方能不能改期,但是對方卻態度強硬,說如果不是原訂日期就直接上法院。
我從來沒說我不負責,我們只是在談雙方都能的時間,再談責任,但對方態度卻是如此。


我左手扭傷到現在還有點痛,對方說她腳骨頭碎裂,但我看到她都能正常走路,雖然有包著紗布,她和我要求修車費跟醫療,這些我可以接受,但是卻說要她三個月的薪水,我覺得很不合理,覺得並沒有如此嚴重,而且她有來上課。
問題
現在對方可能打算提告我該如何處理?
車子被動過的筆錄和分析還算數?
路口無監視器怎麼指控對方超速?
對方威脅我說上法院會賠得更多?
對方不願分擔責任,因為他說是我撞她,那我該怎麼辦?

回答 (4)

2016-11-25 4:32 pm
校園內的道路不是公路不屬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的懲處範圍:
1 這條自行車道是在校內還是在校外沒有說清楚 如果是在校外屬於公路 對方騎機車上自行車道屬於違規 沒有路權可言 若因此肇事對方也沒有理由要求索賠
2 如果這條自行車道是在校內 你們都是學生 這條自行車道的交通事故屬於過失傷害罪的刑法範圍 這場車禍沒有誰的路權歸屬問題 是在自己校園的土地上過失傷害的行為 這樣的肇事不屬於公路交通事故
也就是說 不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管理範圍
如果可以溝通協調到調解委員會和解 如果對方態度強硬 也不承認超速 在彼此都沒有明確證據的情況下 上法院是最好的選擇 你不一定要賠償對方要求的金額 雙方都有受傷 你必須找時間去公立醫院
驗傷取得受傷證明書才有提告的籌碼 你可以不必等對方告你 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告訴對方 關於機車不可以行駛在自行車道的校規問題 或是在校外騎機車超速行駛在自行車道的道路交通規則問題
讓對方知道他們可能是過失傷害刑責的加害人 如此 對方可能就不敢再威嚇你賠償問題 可能不敢再要求賠償 甚至不會再要求到調解委員會協調
3 如果已經確定要去調解委員會 你可以找法院的義工或是法律系的學長幫你助陣 如果是我的事情 我就自己單槍匹馬去對付這個壞蛋 交通事故若是發生在公路上 才有所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
的懲處規則 如果是發生在校內的車道都是屬於過失傷害罪的問題 校內的車道不屬於公路 沒有哪條路的路權比較大 撞傷人就可能是加害者 對方撞到你他自己卻也摔車受傷 雙方都可能是過失傷害
的加害者 因為在校內本來就不可以高速騎車 現場沒有監視器可以根據撞擊點推論誰是肇事的禍首 你的腳踏車[或機車]前輪被撞歪掉 可以確定對方是高速行駛
因為時速20公里以下不可能撞歪掉車前輪 所以 上法院時可以聲請實際現場模擬測試 分別以時速20公里和30~40公里測試撞擊情況 如果法官根據經驗值推論時速20公里不可能撞歪車前輪
那麼對方就是涉嫌過失傷害的加害者 你可能沒有法律責任 因為你是被撞的受害者 上法院辯論不是原告和被告權益的問題 而是誰對誰錯的問題 你可以放心依照我的推理去跟對方理論
如果對方沒有再次打電話就當作沒發生事情 如果接到調解會通知就按時去調解 如果要上法院也不必擔心 法官比較會保護有理由的弱勢族群 在法院咄咄逼人的告訴人通常會被法官認為是加害者
因此 你可以放心做功課不要理會那個肇事又不敢出面調解的女生 在法律上當事者必須要有傷患的委託書才能替代出庭調解 如果不是他本人也沒有委託書 這場調解就不合法
對方的男朋友可能是個不懂法律的野蠻人 才會用威嚇的語氣求償 你要把法律條文搬出來震懾他讓他知道使出壞個性對調解沒好處
希望你勇敢面對人生 騎乘機車要做好防禦駕駛 才能保障自己幸福的人生 祝你好運 !
2016-11-25 3:01 pm
警詢筆錄的話,該算數的還是會算數,你認為不算數的部分可以要求聲請鑑定,只不過鑑定費用要自己先出

內容我就不看了,反正每個跟人出事上來問的,一定都是說是對方的錯
2016-11-25 1:12 pm
現在對方可能打算提告我該如何處理?
車禍賠償事件上法院,法官會先送調解委員會處理,如有造成對方傷害,提告過失傷害會很麻煩,所以建議妳趕緊跟對方談和解條件,如果條件很誇張,就約去調解委員會吧! 如果有約成不要因為任何原因失約


車子被動過的筆錄和分析還算數?
是初判表還是送交通事故鑑定的鑑定書? 如果是後者,那就沒什麼好講的了,照上面寫的肇責比例分攤


路口無監視器怎麼指控對方超速?
事故地點是腳踏車專用道? 還是一般機車都能進去? 如果是前者應以此為理由據理力爭, 就算有監視器是沒辦法判斷有無超速的,超速與否只能從當事人口供及煞車痕判斷


對方威脅我說上法院會賠得更多?

不一定~ 只是你會很麻煩,他要求的賠償若合理就賠給他吧,如果明顯要 你付出不合理的金額就去調解委員會那談吧,調解委員會說服雙方各退一步的。


對方不願分擔責任,因為他說是我撞她,那我該怎麼辦?
如果車禍鑑定書(不是初判書喔)上寫你負肇事的全責,那你也無法要求他分擔責任,如果只是初判書就不用甩他了~ 看是要以合理的價格跟妳和解,或是讓他們自費3000送鑑定。
2016-11-25 10:34 am
調解委員會不出席會是很嚴重的疏失,若有確定一定要去,對方堅持不改日期可在法院跟法官講是對方不願改日期,不是妳不願協調。筆錄既已簽名就算數,要在簽名時前提異議。超速無證據就無法成立。賠償金要有列明細且雙方認為合理或法官認為合理才算數。
若是右轉切入直行道,且不看後面直行車道的來車直接切入直行車道,我們稱為馬路三寶,早晚定會出事,被撞是合理的,沒被撞死就該慶幸。若對方從右側來撞,她是逆向。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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