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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 民法 第 985 條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 民法 第 985 條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
收錄日期: 2021-04-25 0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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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1123215817AAHEk4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