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能貼上台灣被告傷害罪卻判無罪的案例,什麼樣的情況打人,跟傷害人是無罪.?

2016-11-23 3:53 am
更新1:

有什麼案例,對方先動手,但被打的人反擊還是有被定罪.

回答 (2)

2016-11-23 3:44 pm
✔ 最佳答案
傷害是告訴乃論的刑責 除非對方不提告 否則就會被告接受審判起訴判刑
所謂傷害有其程度差別 輕重天差地別 刑度可能5年也可能不到5個月 甚至是2個月或易科罰金的刑責 根據罪刑法定主義 無罪推定原則 沒有足夠有效的證據不能推定被告有罪 如果被告傷害的情況是處在法律的模糊空間地帶 比如在抗議現場你被一群人從後方推擠和不小心碰撞導致對方跌倒受傷 而你確實沒有傷害故意的行為可能被判無罪 過失傷害也分為合理和不合理的差別
舉例來說 如果你開車到路口綠燈直行卻撞到闖紅燈的機車 對方受傷很嚴重 但是因為自己是合法遵守道路交通規則通過 對方是違規行為 這類的過失傷害可能被判無罪
所以 法律是處罰有犯罪意圖的人 法律是處罰行為而不是處罰思想 法律也會同情被告的處境 如果對方先動手打人 被告正當防衛反擊把對方打到受傷 這類的正當防衛行為可能無罪 小偷入侵家裡被屋主發現 屋主反擊也是屬於正當防衛的行為 只要不把對方打死 屋主都可能無罪結案 所謂正當防衛就是不可以拿致命武器反擊對方可能致命的部位 比如開槍射殺胸部心臟和腦部 也就是說 不可以使用槍砲刀械彈藥管制條例禁止使用的武器反擊對方可能致命的部位 所以 警察開槍也要依照警械使用條例的規定進行強制力逮捕的程序
2016-11-23 6:48 am
那麼要請教律師了
2016-11-23 4:25 am
你這是是否正當防衛的問題,你應該自己先去研究一下何謂正當防衛啦...^^

收錄日期: 2021-04-20 17:48: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1122195335AArXi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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