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應徵一個工作,面試時問老闆說要不要加班,老闆說不需要加班,
還很肯定的說,從不加班。我們是0900-1800,不過目前做了一個月
每天都是做到晚上大概七點半甚至還有到八點才下班,但從沒領到加班
費過。老闆說,這些事交給其他人做,他們可以在六點前做完,那你做
比較慢,拖到七.八點是你的問題,所以這不算加班,當然也沒加班費。
聽完老闆的話我蠻困惑的,想請問大家,如果以我的情形,怎樣才能算
是加班呢?
收錄日期: 2021-04-20 16: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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