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毒品被判4個月為什麼不能易科罰金 毒品我是初犯 酒駕的的前科合併在一起我就變成累犯了 那要怎麼解釋?

2016-11-11 3:45 am

回答 (8)

2016-11-11 4:35 am
版大你好
身為被告是相當令人感到焦慮與不安的
尤其是在被判有罪的狀況之下那壓力更是難以想像
雖然已經有板友回文了
但是為了能夠讓你有更完整的了解
以下我會盡量重從頭詳細回答
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原則上6個月以下法官很多都會選擇可以易科罰金
但是要不要讓你易科是法官的權力
他不想讓你易科應該是他覺得你有必要進去吧

你現在能做的事情是
如果上訴期還沒過的話
盡快上訴
二審的時候還有機會讓另一個法官判易科罰金

建議你找個律師把你案件的詳細狀況跟他討論
最好連同起訴書跟判決書一起給他看

以上回復希望能解決你的疑問
因為不知道你對於法律了解多少
所以我盡量不要用太多的法律用語回應免得造成你更多的疑問
如果有回答不夠詳盡或是你還有其他的疑問隨時歡迎你跟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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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4 10:42 pm
犯錯就該受罰,天經地義,何況是毒品,酒駕..下次難保不會來個放火,搶劫..也許對你來說每一項都是初犯,但對社會,對善良老百姓來說卻都是深痛惡絕,我家隔壁也有一個吸毒的,起初家人心軟沒給她去勒戒,結果現在毒已吸到頭腦跟神經病沒啥兩樣,搞得家人多年鄰居都別當了,勸你安份點去關一關戒一戒以免不久將來死相太難看,還有臨死前連累家人(還"轉讓"別人吸?害己還害人!真是夠了!!去關一關吧!!!!!!)
2016-11-12 1:19 am
1.刑法47條規定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所以若五年內 板大酒駕 判刑 執行完畢 後面不管犯甚麼罪 都算是累犯

2.刑法41條易科罰金規定

(1)所犯之罪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者。

所以 轉讓 現在大多用藥事法第83條第一項處理

最重本刑七年以下

所以 四個月的判決 只能易服社會勞動

不能易科罰金
2016-11-11 1:54 pm
大大你好 你這要是不能易科罰金 就要入獄了

建議你還是趕緊跟專業律師請教該如何補救才是正確

以下推薦你一個可以免費跟律師諮詢的網頁

http://www.i-lawshop.com/

你直接問他們會更清楚 他們也一定有辦法幫你的
2016-11-11 7:17 am
這是因為罪加一等
2016-11-11 4:56 am
法官不爽
為什麼不能易科罰金?刑法那一條規定初犯必須輕判?
列出來給大家看一下,再來大談初犯必須輕判的哲學論點
也不遲。為什麼不能易科?法官不爽讓你易科,你能怎樣
 講啊!還要怎麼解釋?不就是你自找的?誰叫你要犯罪
?你不要犯罪現在還會有事?怪誰啊!講得好像法律不應
該規定這樣,既然符合累犯的要件,怎麼?不能加重其刑
?刑法條文白紙黑字規定得清清楚楚,愛吸毒被判罪而且
不准易科也是理所當然,還有什麼不爽的?不就是你自己
的行為造成的?敢犯罪就要敢被關,四個月而已!
忍一忍就過去了!不滿什麼?
2016-11-11 4:26 am
曾經被判刑就是累犯 不限同一種罪名

執行科檢察官看你惡性重大 所以不讓你易科罰金

收錄日期: 2021-04-20 17:53: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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