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時所帶的現金,超出機場海關的規定,10000美金與100000台幣要如何處裡?如未申報被查到會有甚麼結果? 列如我身上有200000港幣. 從香港回來, 在桃園機場要如何處? 謝謝指教>?

2016-11-07 7:21 am

回答 (2)

2016-11-07 9:05 am
旅客攜帶外幣超過美金1萬元等值現金者,應於入境時繕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未經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其超額部分會被沒收。旅客攜帶新台幣入境以10萬元為限;20萬港幣約=2萬6千美元,應先行向海關申報。
2016-11-07 7:52 am
1.入境旅客攜帶新臺幣以10萬元(自104年1月1日起)為限,超過限額應予退運及主動向海關申報
2.旅客攜帶外幣進入國境超過等值美幣 1萬元應報明於旅客入境申報單上向海關登記


收錄日期: 2021-04-28 16: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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