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五月送地檢,7月開庭送車鑑,10月結果出來,對方違規跨雙黃線未禮讓直行車,我方無肇責。今年8月勞保局判定13級失能(橫膈神經失能符合2-5),下次開庭我打算直接提告,我想如果真想和解,對方自然會來找我談,不然就直接給法官判吧。反正都被拖一年多了。 問題一:對方保險(有保第三人)會理賠(當然是指保額內)判決的金額嗎?因為對方保險對我工作損失(按原薪領取勞保傷病給付勞保70雇主30)不理賠,我無法接受,如果法官判賠工作損失,對方保險要賠嗎? 問題二:失能在勞動力減損上,我按13級別(1.2.3級100%勞損)換算約23%,但如果要鑑定勞動力減損,勢必要由我方向法官申請才能鑑定是不是? 問題三:對方是營業用車,確定這是執行業務過失傷害,以一年重大傷病及13級失能算重傷害嗎? 問題四:民事提告對方及公司還有什麼要注意的?車損3000、醫療8萬(因職災和重大傷病,勞健保局吃下不少的費用了)、看護32天提72000、公傷假197天工作損失32萬(扣繳憑單60萬左右)、交通8000、精神賠償50萬(不知道要提多少比較合理,給法官認定)、勞動力減損234萬(60萬*23%*17(翟夫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