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本身係公屋戶主(未報地價), 媽咪過身後, 想將其居屋物業 (亦都未報地價)轉名比我大哥, 可以嗎?戶署會否唔批轉名呢?

2016-10-30 12:40 pm

回答 (2)

2016-10-31 3:03 am
申請居屋業權轉換的先決條件是:"業權轉讓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契據形式辦理 (破產個案除外);及
準承讓人必須為該物業業主已登記的家庭成員 (業主去世個案除外)"。你大哥應不是母親居屋的已登記家庭成員,所以不會獲批的。
2016-10-30 9:04 pm
I assume your brother is the owner of the public housing unit.

1. Yes.

2. No.


收錄日期: 2021-04-28 17:06: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1030044034AAMaw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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