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欠銀行卡債,員工到職一年,新資不到三萬,日前收到法院要求扣新給銀行,不忍員工日子難過固沒配合,今本人(公司負責人)收到法院出庭統知,我一訂要出庭嗎?不出庭公司資產會被凍結嗎?自己會吃上官司嗎?求解!?謝謝?
回答 (4)
小弟本人知道如何讓公司及員工都可迴避的做法 但這種方法於法理情上 各有衝突矛盾的情形 就看對這事情著重在那個點上
聲明:以下所述皆為參考用 若使用不當 觸及法律刑責 一概由使用者自負完全責任!請參考者慎行。
其方式將員工勞保退掉 健保則可一樣依附公司 無需辦理轉退。強制執行法所執行其一的強制扣薪是以勞工保險局資料來請求支付償還 若債務人為無投勞保者 便無依據可向為債務人投保之企業發函 強制要求從債務人每月薪資內扣押三分之一來支付償還 員工可繼續於公司聘僱 但發生工安事故 將無法申請補償 因勞保轉退 故年資將不列入記算 影響日後要面臨無勞保退休金的問題(但就算有投保 若政府無法修正目前勞退問題 日後勞保局終將破案是肯定的 就算退休條件都符合者 一樣沒錢可領 此事實為勞工的無奈與悲哀)
而企業主 可或不可將原本勞保保費轉變給無保員工 此方式完全站在人情因素考量之方式 雖其方法變成債權人的損失 實際是不公平的行為做法!若企業主想幫助員工與迴避上法院一事 此乃破解之道。但不幸遭查緝 企業主將面對法律責任。
以下所述為本人分享自己對此事感想:
其實我本身具有金融專業其中催收之歷練與取得政府金融研訓院 金管局所核定的專業催收人員證照 曾於法人銀行與民間政府核准的資產管理公司任職 資歷五年以上 目前已無任職有關金融之工作
會離開金融業原因很多 主因為全球經濟一直在惡化 以至全民失業減薪或低薪 甚至跟本無經濟來源 原本有債務問題的人 一直無法去償還當初所借貸或質押及預支(如信用卡等) 而原本生活無虞者 因為物價指數上漲不停 而薪資卻有減無增 日子久了必定會入不敷出 轉向借貸一途解生活的燃眉之急 但迫於此原因轉向借貸者 一半以上都會被利息跟現況拖垮 轉變成債務人 過者每日被銀行或資產管理公司的催債 而借錢還錢本就是天經地義的道理 沒有人拿刀壓迫你去借錢 而將有形的資產借助出去 收取合理的利息一點都不為過。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但是什麼造成了可惡之原因 千萬人有千萬種可能 所以我到現在不敢肯定或否定這句話。在執業時 我碰到無數故意借錢不還的債務人 但我能在業界打滾這麼久 我自然有方法讓其乖乖還錢的正當手段!但也因為碰到很多的個案 這些人本身就屬於社會較底層相對弱勢的族群 尤其有一部份是很誠懇卻無力的人 用心去了解就會知道他們是多無奈 在矛盾間我不知如何取捨 至最後我選擇離開。
由法院發出的命令你必須執行,否則會吃官司。
你不忍心自己先代付欠款再在薪金扣除。
你如果回答該員工不在你們公司上班,銀行會想辦法會去查所得跟勞健保
別說沒保也是對他好,被查到投保不實還是稅有問題,你就自己衡量看看划不划得來了
參考: 工作經驗
如果你覺得這員工不錯.就回覆該目前員工不在你們公司上班.
1.要
2.銀行可以向公司要求賠償前面扣不到的薪資
所以板大只有兩種選擇
1.請員工離職
2.扣員工薪水
別無他法
法院給你的執行命令 你憑什麼不遵守?
收到法院出庭的通知 你也不想去
你現在是完全不把法院當一回事就對了
收錄日期: 2021-04-20 16:37: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1028061450AA2HYrZ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