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父在2年前死亡 當時全家都辦拋棄繼承 但戶政人員說我沒有被領養所以不用辦 現在收到地價稅單 我要怎辦?

2016-10-27 2:05 pm

回答 (4)

2016-10-28 1:22 am
收到單據 也未必是板大繳款

就看誰繼承再說

若最後無人繼承 就收歸國有
2016-10-27 8:39 pm
看誰承繼就誰付錢,你未被領養無須付錢。
有問題揾律師協助。
2016-10-27 6:25 pm
你拿當初辦理的拋棄繼承證明去稅捐處,給承辦人員看,應該就不用繳款
2016-10-27 3:27 pm
法律版版友你好
很遺憾你的後父在過世之後還要面對後續的法律問題
相信你們面對對方事後這樣的態度應該感到相當的氣憤
為了能夠讓你有更完整的了解
以下我會盡量從頭回答
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基本上這種狀況你可以先看看地價稅單
上面都有主關機關的連絡方式
你可以打電話過去說明
如果對方要求你要用文書說明的話那個就是〝訴願〞
通常說明完他們就會撤銷之前的地價稅單了

但是如果很不幸的政府機關不認錯
你就很有可能要在訴願被駁回之後考慮提起行政訴訟了

以上回復希望能解決你的疑問
因為不知道你對於法律了解多少
所以我盡量不要用太多的法律用語回應免得造成你更多的疑問
如果有回答不夠詳盡或是你還有其他的疑問隨時歡迎你跟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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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20 16: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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