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經歷某種情緒時,此一情緒發生的經緯如何乃是一般情緒理論所企圖加以解說的。
1、詹姆士 --- 連吉學說(James-Lange Theory)
有關情緒的第一個學說乃是由美國心理學家詹姆士在1884年所提出。差不多在同一時候,丹麥的生理學家連吉氏也發表了類似的解說,此一學說的德明也就是由此而來。根據這兩位學者的看法,情緒的產生乃是動作反應的後果,而不是其前導。早先,一般人常認為當我們看到一隻老虎時,因為感到害怕,所以我們拔腿就逃,這種常識性的理論並不為詹連二氏所接受。詹連二氏認為當我們看到老虎,第一步反應就是拔腿而逃,之後,我們才感到害怕,而有了害怕情緒發生。看到老虎的知覺感受,首先導致體內生理上若干變化與反應,然後才產生了害怕情緒,如此看來,害怕恐懼等情緒的發生乃是生理上發生了變化的後果,而並不是因為看到老虎的知覺所直接引起。
2、康南 --- 巴德學說(Cannon-Bard Theory)
不同的情緒(如恐懼、氣憤等)所引起的生理反應並無不同(如心跳加速、呼吸短促等),那末不同的情緒將如何地加以分辨呢?再者,個體內的生理變化,大都由自律神經系統所控制支配,此等變化的速度相當緩慢,這與情緒的迅速反應並不能相稱配合。另外,當我們到氣憤和恐懼時,體內腎上腺素的分泌有顯著的增加,但是假如在常態下,接受腎上腺素注射並不能使我們產生恐懼和氣憤的情緒感受,其所能產生的只是類此兩種情緒的感覺而已。
3、認知 --- 生理學說(Cognitive-Physiological Theory)
上面所述兩個學說,其論點的主要不同乃是生理反應與情緒發生的前後順序有異。其實,生理反應與情緒出現孰先孰後並不能很容易的加以確定,在緊急的情況下,為了應付需要,生理反應可能發生在情緒出現之前,但在一般情況下,情緒可能與生理反應同時發生,甚或發生在生理反應之前。加上★情緒是一個很主觀的個人經驗,基於過去經驗的不同以及對目前情境體會的差異,情緒的發生在個人與個人之間是不盡相同的。
史傑特(Schachter,1970)的認知 --- 生理學說主張情緒是內在的生理反應與個人認知經驗歷程交互作用的後果。這個學說強調個人過去經驗以及對情境之感受與判斷在情緒上的重要性。根據史傑特的看法,★我們認知經驗告訴我們如何對某種情緒感受加以區別命名,而這種區別命名的功夫需要與我們對環境的看法和體認相互符合。外來刺激所引起的生理反應之被稱為憤怒、悲哀或快活,主要是個人主觀感受和個別解釋所造成的後果。
4、認知 --- 評鑑學說(Cognitive-Appraisal Theore)
★亞諾也認為認知過程左右我們對情緒的解釋與反應。她特別強調評鑑作用在情緒上的功能。根據亞諾的看法,我們對於外來刺激,首先根據「好」「壞」或「無關」等加以評鑑,假如是「好」的,我們刺激加以接近,要是「壞」的,我們就迴避它,至於「無關」的刺激,我們則予以忽視,我們的評鑑準繩是根據個人過去的經驗以及當時的個人感受。這種評鑑作用的發生是在生理反應、情緒感受和採取某種行動之先。
亞諾的學說後為拉薩士等(Lazarus 1968;Lazarus,Averill and Opton,1970)所支持和擴大。拉薩士認為每一個情緒所需要的評鑑各有不同,而且,它還將情緒反應細分為多種不同的元素,這些元素包括不同的生理變化和反應。它對於評鑑與個人所處情境交互作用的方式也深入地加以分析。拉薩士強調★個人所持有的先決觀點乃是左右情緒感受的主要因素。由於社會文化背景上的顯著差異,他認為個人的情緒感受及其表示也都有顯著的不同。同樣的情境,印地安人可能覺得可怕,但是對美國白人來說,那可能是好玩的;另外,各種情緒的表現也因文化習俗的不同而有相當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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