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家裡長輩有塊土地,有20人共同持有。近期被亂到垃圾,環保局開罰。不知繳完罰款後,是否可以不在繼承這土地?避免這种困擾.(已經共同持有約10年)?

2016-10-25 6:45 am

回答 (4)

2016-10-25 7:47 am
版大你好
不是因為自己有錯而被罰錢應該讓你的家人感到相當不平吧
為了能夠讓你有更完整的了解
以下我會盡量重從頭詳細回答
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如果將來你要拋棄繼承確實你就不會需要去繳納罰金了
但是其實也是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考慮
例如說 土地分割
土地分割了之後 自己的土地自己管理
別人的土地上面有垃圾就會只罰她
你們就不需要大家按照持份分攤

以上回復希望能解決你的疑問
因為不知道你對於法律了解多少
所以我盡量不要用太多的法律用語回應免得造成你更多的疑問
如果有回答不夠詳盡或是你還有其他的疑問隨時歡迎你跟我聯絡

丁威中律師 0971000150 line:pittding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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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5 7:41 am
土地20人同權,罰單也分20份的,你放棄擁有可以出售權益予其他擁有人。
2016-10-25 3:41 pm
把你的部分賣給別人[這20人其中一個]
2016-10-25 1:49 pm
放棄繼承己過時效。
你能出售或讓出你的份, 把你的份給他人即可, 有天, 地賣了賺大錢, 相對,你無權再要求。

收錄日期: 2021-04-20 16: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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