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老闆借名登記土地蓋房子有另2個股東,但被其中一個股東騙去過戶,也在打官司了!老闆認為是我的錯要我每個月繳1萬給他律師費11萬也要負責已繳11個月無力再給,請問老闆要求合理嗎?

2016-10-09 5:37 pm

回答 (2)

2016-10-11 4:08 pm
這是無理的要求吧~~
還是去尋求協助吧
加油~~不要再繳無辜的錢了
2016-10-10 12:49 am
不合理

但板大自願 我也沒話說

要版大就別付
2016-10-09 11:02 pm
別人要花白花花的鈔票買土地卻主動要登記在你的名下,你是他的直系親人嗎?天下那有這麼好康的事情。別人要花白花花的鈔票買土地卻主動要未出半毛錢人去辦過戶,這有點奇怪?你是受僱用的員工?若依交待辦事就沒有錯跟本不用賠錢,可去勞工局告狀。除非你這空心所有權人自做主張被另一個股東花言巧語騙去過戶那就需負責。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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