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佛教的創始者悉達瞿曇(Siddhartha Gautama,西元前五六三-四八三年),又名釋迦牟尼(Sakymuni),原是靠近喜馬拉雅山一個王國的王子,精通武藝,長於文詞,十五歲即被立為太子,十七歲娶妻生子,過著榮華富貴的生活。但是後來他因感人生生、老、病、死等痛苦,却在二十九歲毅然脫離家庭,出外修行。他最初跟隨婆羅門研究哲學,後來所得的結論,認為如上述奧義書等所說的理論,只是空虛的追求,無補實際,接着他又花了六年的時間,如耆那教教徒相類似,過着極端的苦行隱居的生活,而苦行隱居只能導引人進入失望,依然無法解決人生的痛苦。即在他沮喪、疲乏之中,在迦耶山(Gaya)的一棵菩提樹下,靜坐默思七天,頓然有悟,洞徹瞭解事理的根源,心中煩惱盡除。自此以後的四十多年中,在恆河流域各地宣傳他的新主張,獲得不少信徒,信徒們尊稱為「佛陀」(Buddha),原意是「大徹大悟者」,這就是「佛教」(Buddhism)的起源。
釋迦牟尼生前傳道只用口講,沒有著作留傳於後世,後來的佛經多由弟子們追述言行而形成。釋迦牟尼對印度過去的各種宗教思想多不贊同,認為世界上只有物質的存在而無靈魂,物質經常處在變動不居之中,宇宙間除了變動以外沒有固定與適用於整體的原則,既然沒有經久不變的實體,因此也就沒有明顯分別地個體,靈魂、自我等更是一種虛幻。釋迦牟尼又認為人類痛苦之源,即是一個人企求得到無法得到的東西,一個人企求得到的事物與感情狀態既然是變動不居,當你得到某一事物時,便已產生更高更大的慾望,一個人也就永遠無法滿足,慾望與企求就成為一切罪惡之源。在人類無數慾望之中,又以自我為中心的擴展與使個人不朽的慾念最為強烈,自我既然是一種虛幻,以自我為中心的奮鬪也就沒有意義,大公無私就自然比自私更有意義。釋迦牟尼即以上述理論作為基礎,認為一個人必須放棄慾望,返回無我之境界,如是就能得到和平與滿足,這也就是涅槃的境界。釋迦牟尼在倫理方面,反對縱慾,也不贊同遁世苦修,而積極提倡博愛、服務、助人等,他認為個人行為應遵循「中道」(the Middle Path),既不縱慾,也不遁世,中道生活就須遵循「八正道」(Noble Eightfold Path):正見(Right Understanding)、正思維(Right Resolve)、正語(Right Speech)、正業(Right Action)、正命(Right Living)、正精進(Right Effort)、正念(Right Mindfulness)、正定(Right Meditation),換一句話來說,釋迦牟尼積極鼓勵一般人從事不走極端的純正生活,克制情慾,消除愚昧,而不損人利己。
釋迦牟尼生前的傳道,雖然沒有直接攻擊種姓制度,但是他的新主張處處揭露婆羅教理論的錯誤,對種姓制度也就無形中予以打擊,再加上他對低下階級不岐視,主張人人平等,原在種姓制度下受到壓迫的人就改信他的主張。釋迦牟尼生前的傳道,本來不帶絲毫宗教色彩,惟後來他的信徒們却建立寺廟、制定崇拜的儀式等,更有出家修行的和尚、尼姑等,這是釋迦牟尼逝世後一、二百年中才逐漸演變出來的現象。
參考: 高亞偉,〈第二章、大河流域的文化〉,《世界通史(上)》,(台北:文太印刷,2006),頁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