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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美人發明的曆法是陰曆,即是以月亮的圓缺作為標準,分一年為十二個月,經數年增加一月為閏月,這種曆法和中國農曆很近似。
而商人以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為一年,他們稱年為「祀」,是因為他們每年有一次大祀的緣故。一年十二月,月有大小,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他們已知道用閏,十九年中要有七個閏月。武丁時把閏月放在當閏之年的最後,稱十三月。祖甲時改閏法,置閏於當閏之月,其名與當閏之月相同,不再稱十三月。同時他們習慣把四時與月相連,例如八月稱秋八月。記日則用干支,自甲子到癸亥凡六十日為一週,週而復始。這辦法上承遠古,從商到現在,經三千二百餘年而毫無錯誤,真是世界文化史上的奇蹟。武丁時,把白晝分為七段,即明、大采、大食、中日、昃、小食、小采。整個時間約從上午六時到下午六時,每段約為兩小時。白晝稱「日」,黑夜稱「夕」;一天一夜合用一干支,如「甲子日」、「甲子夕」,黑夜則不分段。到祖甲時又分白晝為十段,即妹(昧)、兮(曦)、明、朝、大食、中日、昃、小食、暮、昏。祖甲在位時是商的衰世,但在曆法上却有革命性的改進。
參考: 傅樂成,〈第一章、從史前時代到信史時代〉,《中國通史(上冊)》,(台北:大中國圖書公司,1971),頁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