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司機送貨時,少給一件貨,司機有在配送欄填寫狀況,當下也簽名,今後要如何再討回另一件貨呢? 要怎麼證明當初少給貨物?

2016-10-05 7:13 pm
更新1:

司機的意思是,那件貨沒找到,憑空消失,等找到再拿來!?

回答 (1)

2016-10-06 1:10 pm
尼當初應該以貨物不全拒收的耶,若果尼知道少了哪件貨物亦可以先備註才簽收,之後向物流公司追討的耶。


收錄日期: 2021-04-20 16: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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