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貪生怕死又愛錢 日本時代真有六十萬台灣人挺身反日而被屠殺嗎?

2016-09-29 3:22 pm
日治時期最有名的霧社屠殺好像就幾百原著民被殺害
日治時期最大規模的雲林大屠殺維基百科記載也就屠殺一萬名左右
日本人來台灣時台灣人口才兩百多萬人
台灣人多數都貪生怕死愛錢 台灣人選擇當順民的多
怎麼可能會有網路流傳的高達六十萬台灣人反日而被屠殺呢?

回答 (2)

2016-10-15 8:24 am
網上查
2016-09-30 6:50 am
壹、「臺灣民主國」之抗日

  1895年4月17日,中日簽訂《馬關條約》,確定割讓臺灣、澎湖列島給日本。消息傳來,臺灣紳民尤感切膚之痛,雖經一連串爭取朝廷挽回,以及英、俄、德、法等列強援助,但均告失敗,乃被迫走上獨立自救之途,決定成立「臺灣民主國」,作為應變之手段。
  5月25日,紳民共推巡撫唐景崧為總統,呈上印信及藍地黃虎國旗,建號永清,聲明事平之後,仍歸中國;同時,設議院,舉臺灣首富二品太僕寺卿林維源為議長,丘逢甲為義軍統領;另設籌防局和團練局,由有力士紳主持,積極部署全臺軍務,準備應戰。
  29日,日軍登陸三貂角附近的澳底,守軍不戰而潰。日軍旋進陷瑞芳、基隆。6月6日,唐景崧棄職內渡廈門,民主國已名存實亡,臺北城陷入無政府狀態,潰兵四出劫掠,亂民趁火打劫,以致街衢混亂,積屍遍地,目睹此一亂局,紳商代表乃議決請日軍入城,以驅逐暴徒保全居民的生命財產。
  7日,日軍兵不血刃進入臺北城。17日,臺灣總督府舉行「始政典禮」,惟其實際控制地區僅基隆、滬尾、臺北三地罷了。
  臺北的民主國瓦解後,抗日中心遂移至臺南。6月28日,臺南紳民公推幫辦軍務南澳鎮總兵劉永福繼任「臺灣民主國」總統,並呈上印信。劉氏拒收印信,惟同意繼續領導抗日,使得中、南部的抗日運動有了新的領導中心。劉氏重新部署中、南部之行政和防務,並設置糧臺,發行官銀票和股份票,用以籌措糧餉和軍需。惟終因財政困難,以致未能積極支援新竹、彰化等地抗日軍事。
  中、南部的抗日大致可分為三階段,先是6月下旬至8月中旬桃竹苗地區義軍之抗戰,以該地區民間自衛組織為基礎組成的義軍,在桃園、中壢、楊梅、新竹、大嵙崁(今大溪)、三角湧(今三峽)、苗栗等地,與日軍「近衛師團」發生數十次激烈戰鬥,終因不敵而退保彰化。桃竹苗地區社會領導階層頑抗日軍之主因有四:(1)該地區以客家居民為主,向具尚武風氣;(2)該區多地主,鄉土意識強烈;(3)日軍濫殺無辜,臺人因恐怖和亟思報復,而認為非抵抗不可;(4)該地區離歐美商橋聚集的臺北較遠,故社會領導階層較不受外人左右,產生自力抗日念頭後,即全力抗日。
  接著,為彰化地區之抗戰,乃是以新楚軍為主力,義軍、黑旗軍協同抗戰,戰鬥自8月下旬爆發,持續約十日,以八卦山之役最為激烈,日軍兵力三倍於守軍,義軍英勇抗敵,義軍領袖吳湯興、黑旗軍統領吳彭年及營官多人力戰而死。
  彰化失陷後,日軍再南進。劉永福以黑旗軍為主,雲、嘉、南等地義軍為輔,約二萬餘兵力,部署嘉義、臺南、枋寮等之防務。10月初,日軍近衛師團自彰化城南下,永靖、北斗、西螺、土庫、斗六、大莆林(今大林)、嘉義等地相繼淪陷。10月中旬,日軍另在枋寮登陸,旋進陷茄冬腳、東港、鳳山、打狗等地;同時,另一支登陸布袋嘴,進占蕭壠(今佳里)、麻豆,由是對臺南的抗日政府形成三面包圍之勢。20日凌晨,據守臺南的劉永福帶親信搭英輪內渡廈門,臺南城內一片混亂。臺南紳民遂仿臺北模式,請日軍入城。21日,日軍進入臺南城,「臺灣民主國」之抗日瓦解。11月17日,總督府公布「臺灣刑罰令」與「臺灣住民治罪令」。翌日,宣告:「全島悉予平定」。


貳、各地義民游擊武力之抗日

  雖然總督府宣稱平定全島,並於翌(1896)年3月廢軍政,改行民政。然而,由於日治初期的失政而招致民怨,總督府的新經濟管理措施剝奪臺人的既得利益和工作機會,以及不少臺人仍存復歸中國的念頭等原因,1895年12月以迄1902年5月之間,各地仍不斷有武力抗日事件發生。
  此一時期,總督府設於各地的辨務署(案:同「辦」字,機關名,襲用原文)、兵營及派出所等遭受抗日軍隊圍攻者計有五十五處,達九十四件。就主要的抗日領導人觀之,士紳甚少,僅宜蘭武生許紹文、生員林李成、林維新三人;而是以豪強型的地主、事業主及綠林人物等占絕大多數。概言之,北部以茶、樟腦及礦業主等糾集茶工、腦丁、礦工起而反抗日人為主;中、南部則以地主、豪農率農民進行游擊戰鬥為多。領導人與部眾之關係或自由結合,或脅迫加入。惟各區率皆獨力作戰,彼此之間殊少跨區合作或相互支援。要之,此一時期抗日運動之性質除了保衛自己利益和鄉土外,具有勞工、農民反抗之色彩。
  最初,總督府對抗日勢力採無差別的報復性討伐,不分良匪,肆行濫殺,例如1896年3月北部的抗日軍被鎮壓,遭殺戮者數千人;同年,6月16日至22日討伐雲林簡義、柯鐵等抗日勢力,殺戮達六千人,史稱「雲林大屠殺」,由是更加激起臺人的仇恨抵抗。1897年,為了有效壓制臺人的武裝抗日,總督乃木希典實施「三段警備制」,依治安狀況,將全島劃分為危險、不穩、平靜三區,分別由軍隊、憲兵、警察負責警備,惟效果不彰。1898年,兒玉源太郎繼任總督後,對武裝抗日不再一昧鎮壓,而改採鎮撫兼施策略,一方面改組警察體制,擴充警力,頒布「匪徒刑罰令」,利用壯丁團協助,對抗日份子進行「大討伐」和屠殺,例如1898年底對阿公店、潮州地區的大掃蕩即是;一方面制定所謂「土匪招降策」,誘降安撫抗日份子,於是1898年7月臺北有陳秋菊等一千三百餘人投降,宜蘭有林火旺率三百餘人歸順,10月,士林有簡大獅等六百餘人歸順,翌年,臺南縣投降人數達二千一百餘人,此外,十八重溪的阮振、鳳山的林少貓等亦率眾投降。迨至1902年,各地游擊武裝抗日勢力悉數瓦解,臺人私有武器盡數倍沒收。1896年至1902年間,臺人參加抗日而戰死或被捕殺者幾達一萬餘人,若加上參加1895年「臺灣民主國」抗日戰爭而犧牲者約一萬四千餘人,八年間因抗日而犧牲者多達三萬餘人,顯示臺人的武裝抗日十分慘烈。
參考: 黃秀政、吳文星、張勝彥,〈第七章、日治時代的政治與經濟〉,《臺灣史》,(台北:五南圖書,2010),頁170-173。


收錄日期: 2021-04-30 21: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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