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農會租借他們停車場停車格,有租借契約。這次的颱風把他們鐵皮搭建的圍牆吹倒壓在我的車上造成車頂板金塌陷損壞。但是租借契約上面有提到,本停車場僅供停放車輛之用車輛及車內物品均不負保管責任,若有遺失毀損自行負責! 想問因天災導致農會建築倒塌損壞我的車子 這樣能不能要求賠償?

2016-09-27 2:13 pm

回答 (3)

2016-09-29 4:19 am
知識家的朋友你好
很遺憾你在颱風過後還要面對麻煩的法律問題
雖然已經有其他人回文了
但是為了能夠讓你有更完整的了解
以下我會盡量重頭詳細回答
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雖然說在租賃契約裡面有提到他們不負保管責任
但是這樣就真的不用負責了嗎?
其實是不一定的
建議你可以參考〝定型化契約〞的規定
如果業者單方訂立的契約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那麼那一條契約其實是無效的喔
只要那一條契約無效之後
剩下的責任就會好處理很多了

以上回復希望能解決你的疑問
因為不知道你對於法律了解多少
所以我盡量不要用太多的法律用語回應免得造成你更多的疑問
如果有回答不夠詳盡或是你還有其他的疑問隨時歡迎你跟我聯絡
丁律師 0971000150 line:pittdingding
2016-09-28 6:07 am
是出租人的設施不夠牢固被風吹走造成的,可能有協調空間。
就像a君住家頂樓的水塔若被風吹落砸傷路人,好像無法沒事說那是意外不關他的事,法院見應會輸。
2016-09-27 2:17 pm
不可以

因為相關契約 已經說明清楚

除非合約有特殊規定 不然不可能請求賠償獲准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34: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927061314AAEwOvd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