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滿16歲合意性交你並無刑責
若未滿16歲足歲合意性交,就依刑法第227條處理
男生已成年女生未成年,自願跟非自願會有很大的差別。如以下所述:
一、若是女方是自願與男生發生性行為的話,這還要看女方是否已滿16歲,才能界定男生是否有涉及刑事之責任:
1.如果女方已滿16歲者,因為只要年滿16歲之青少年,就擁有性自主權,因此只要女方在自願的情況下,與男方發生性行為者,基本上是沒有刑事的法律問題,男方是不會有違法之情事。但若男生有和誘女生脫離家庭,企圖斷絕女方與家人聯絡,妨礙女方家長親權之行使的話,那女方之父母是可以提告男生,刑法第240條之和誘罪: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刑法第241條之略誘罪: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請教孩子正確性觀念和如何保護自己,和二位情侶好好談對未來的計畫, 讓孩子知道嚴重性。多關懷自己女兒, 讓他真的知道什麼是合適他的男人, 且你要瞭解這男的, 否則光否決, 他是會反抗, 怕女兒到時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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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告訴女兒, 自己要矜持, 男人說什麼, 感情好, 對你什麼都好, 但,當你在他面前脫衣服速度,他會想, 你對其他男人也一樣, 你太快脫衣服, 他會認為你隨便, 反而不愛惜你。
再來, 若真情不自禁, 一定要避孕, 墮胎對女人很傷。而一旦懷孕, 要男人願意負責,娶你, 他媽一定不高興被迫接受你, 且認為你影響他兒子前途,若他不負責不更慘。
再來懷了, 你必需不再念書, 照顧孩子, 你男友繼續升學, 過幾年, 他完成學業, 反過來嫌你沒文化,怎樣都你吃虧, 你認為值嗎?
你不要先罵, 他正熱戀, 你一罵, 他害怕或什麼, 反而整個心往男的去, 你應用勸的, 讓他把男的引到家, 所有在你能看到, 觀察到, 你才能預防,然後若男人行為好壞再決定, 且盡快和男方父母聯絡, 看對方看法, 男方父母應該也不想, 由男方自己父母出來約束男的。
你要和孩子當朋友, 他才敢什麼都說, 不要懷孕, 笨笨被男方媽帶去墮胎, 萬一出事, 你才慘, 女兒自己的,要交男友, 要選尊重, 愛自己, 而不是只會講好聽的。
女兒談男生是青春期正常,不要反應太大, 我有時會虧小女兒,七年級, 有沒有男生說你漂亮,有沒有人寫情書, 有沒有說要追你,二女兒就有時會說那位男的怎樣, 反而有時和男生出去, 男的看到我緊張, 我女兒知道我不在乎, 反而什麼都說, 他知道男人不能碰他,大女兒有時還要我順便接他男性朋友或和他朋友用影音視訊練中文,他也會和對方父母聊。 只要孩子有正常觀念, 你才能安心, 否則你不可能分秒盯著。
讓孩子在你能看到狀況下交往,你也大方點, 有男的朋友去他大學找我女兒, 我們也去, 我女兒就介紹, 向我們打招呼, 我們也順便請他吃飯,讓男的知道, 父母也知道他, 知此知彼, 你才能控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