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女友同居了3.4年說好一起分擔房租.他的薪水約2.5萬 他有信貸每月6000要繳.機車買他的名子每期6000..手機遊戲玩很大 每月2.3萬 所以有時他會繳不出機車貸款..所以信貸 車貸 常常都是我繳的. 最後4期單子還是我拿給我母親.由我母親 去繳納....?

2016-09-12 2:56 pm
現在問題來了.他有天我下班 他搬光東西...走了..
一開始電話跟我說好要還我9萬..但是要等1各半月後..時間到了.他說只願意給我5萬...我也OK....他又延了10天...現在避不面..電話換了.FB封鎖我..

請問我要如何能減少我的損失 他擺明 1塊錢都不給我了

回答 (3)

2016-09-15 8:40 pm
不會換個沒封鎖的帳號去他版留言 如果當初你幫他繳納是妳自己願意的...那就難要了 看有沒有甚麼證據 證明他是跟你借 這樣你會好要喔 而且聽妳這樣說他應該是計畫好的吧~你是不是被當潘仔 那有情侶分手是趁你下班偷搬走 如果真的不合 不能二個當面說嗎~你肯定是被坑了
2016-09-13 5:54 am
您自己要幫她繳的....
2016-09-12 11:12 pm
你若有證據他是欠你, 借你的錢,你可以告他, 請他還錢, 若你自願, 心疼替他付, 這屬於贈與, 不能要, 不用還。
在沒婚約下, 追求對方,自願付出,分手就要追回是有困難度。
2016-09-12 10:44 pm
建議認賠。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33: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912065657AAZ7n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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