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0年期間因為我租屋補助申請,一時貪圖方便偽造合約日期,原本一年約改成五年約,現在因房東課稅問題,因房東私自租屋,從98年到今依然有租房客,想逃避稅金,要提告我偽造文書,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2016-09-06 9:00 am

回答 (2)

2016-09-07 2:12 am
感謝大大們的回答,我並沒有申請到五年補助,如果你們知道申請流程就不會這樣回答了,申請是一年一約,補助是每個月匯款,中間房東都可以申請異議取消,我錯在更改合約年限,而且房東被增加稅金是在103年,而我101年就已經搬離租屋處,戶籍也同時遷離
2016-09-07 2:06 am
板大變造合約 為事實

當然會成立

且版大因此獲得五年的補助 不排除也會構成詐欺罪

至於房東 有可能會有逃漏稅的問題

就算依冰塊大大的補充

變造私文書的事實存在 還是構成偽造文書的相關問題

至於其他 稅捐單位也會查證 也未必是板大一人的補助問題 造成房東加稅
2016-09-06 11:26 am
原本一年約自行改成五年約,又怪房東私自續租屋,真是奇怪的邏輯。要續放4年養蚊子?房東欠你的?
現在只能花錢消災,>100%補足房東損失,請他不要提告,但若他的房客也有報在綜所稅上,就東窗事發,你也會被追繳多領的租屋補助錢,吃官司是免不了的。可能還加上詐欺罪。法院上態度好些可能會緩刑或易科罰金。
故事前需要溝通的人不少(花錢消災),工程不小哦!東窗事發後,吐出多領的錢是必要的。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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