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父親要求贍養費,如何處理?

2016-09-06 2:23 am
我在小一時媽媽離家出走,父親將我托顧外婆家。小二~小五又將我托顧姑姑家,期間不管是外婆或姑姑也都會打我。直至小五下學期開始才同住。在這之前會不定時來看我。一直到我國中畢業因父親與人有財物糾紛,自行搬離租屋處,叫我自己找房子住,從那時開始我半工半讀的日子。中間也都有聯絡,一直到我結婚生下第一個孩子,想到父親一人獨居,所以找他一同居住,他也幫我照顧孩子,每月也給予1萬5的生活費,三年後因為他覺得我給的不夠,發生爭吵,他就說無法與我們同住,自行搬出。之後我與丈夫也就搬離原住所。近日收到民事訴訟,他要求我要給他贍養費每月2萬7,因他年老有病在身並說沒有我的電話(住3年至今未更換過號碼)聯絡不到我,可我只賺2萬,同時與先生有房貸要繳還有兩個小孩,家中金濟所剩無幾,如何支付。

有人可以幫我解答嗎?

回答 (1)

2016-09-06 4:20 am
✔ 最佳答案
法官會依據出錢的人的經濟狀況判決"給付金額",不會依要求者要多少給多少。也要注意這是暫時看不到盡頭的支出,某一天可能因此原因與丈夫發生口角至不可收拾,尤其是在收入有變化時,如失業、生重病住院...,故能力範圍內的金額要三思。
獨生女若要承擔父親的老年及終老責任,是很大的負擔,尤其父親又真的身無分文時,若非靠知識賺錢,通常都超過能力範圍。
直接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官如果准了,就不用理他了
日後他的死活不關你的事。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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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905182338AAaCT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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