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香港離婚你需要向家事法庭申請。現在離婚不一定需要請律師,如果子女屬誰,離婚後的贍養費安排等問題已經有共識,那就更加不需要。但如有爭拗的話可能會需要律師,而時間長短可能因此無法估計了。
不過還是提一提,你找律師的話記得要個別的去找,不要依賴對方請的律師,因為律師只會為自己的客戶爭取權益。
香港離婚的第一個條件是婚姻已達無可挽救的地步。第二,就是以以下5項的其中一項申請離婚:1.) 通姦, 2.) 行為無法忍受,3.) 雙方共同申請並分居一年,4.) 單方面離婚並分居兩年,5.) 被對方遺棄超過一年以上。
達到以上條件,在法庭發出的「暫准離婚令」後的六個月後,無人反對下,法庭就會發出絕對離婚令,那時就完成離婚程序。
離婚請律師的價錢則是人人不同,沒有一定的價錢,有平有貴,你如需要律師意見就應該打電話問律師的收費再問。
回應更新:
就入表申請離婚的疑問,你可親身前往家事法庭問有關程序。申請表格你也可到法庭索取。
某些律師行亦有提供45分鐘的電話免費咨詢,你有需要亦可以試試。
更新2:
家事法庭登記處:
地址: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電話:(852) 2840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