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他妹懷孕了.許多無奈.但是不能給家人知道.快16歲了.可是目前懷孕已經18周了.不知道哪裡有可以處理的方法.是真的不能給她媽知道.要不然人生就毀了.希望哪裡有辦法可以處理的醫院.診所.還是密醫之類的......?

2016-08-22 8:06 pm

回答 (6)

2016-08-23 7:21 pm
十八週, 胎兒己形成,沒有醫生會幫了, 這己是殺人了,法律上是違法,為何不在懷孕時就處理? 十六歲前發生, 這男生等著被告,醫生規定一定要報上去,不是家人問題, 而是醫療機構也得報到社會局,人生毀了? 會不會領悟太慢, 讓父母出面,請男方負責吧,十六歲只會被男友和男方家騙的團團轉。
到這節骨眼還不讓父母知道, 才真的一輩子毀了。自己有什麼權益和能爭什麼權利,這時不能爭取, 依你朋友妹妹末十六, 能養的起嗎? 能工作, 賺的到多少錢? 孩子誰帶? 有心的男友應和你朋友妹妹一起求他父母接受, 解決問題, 不是丟給女的自己面對, 拖到十八週, 這胎盘都形成, 不能墮胎, 而是要像生產催生, 但若催生後沒死, 也一定胎兒會有很多問題, 醫護人員是不能殺人,而十六歲生了, 也不能不要, 否則是殺人罪, 美國有高中生就有生下來丟掉, 被以殺人罪處理,
未成年的少男少女初嘗禁果,雙方家長互怪對方、堅持互控性侵,但最後官司有可能不成立。刑法227條第3項的準強制性交罪,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男女為性交者,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國內刑法對未成年者的妨害性自主,有增訂一條俗稱「兩小無猜條款」,規範於同法第229條之1,是指雙方均未滿18歲,又在兩情相悅下發生性關係,考量可能是好奇,即屬告訴乃論罪,要家長提告檢警才會偵辦,而法官通常也會減輕刑期或是判緩刑。同法第227條之1也有規定,18歲以下之人犯準強制性交罪或猥褻罪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就是要給未成年再一次的機會。這類個案的刑事責任多可減輕或免除,但當事人仍可請求附帶民事賠償責任。


◎補充相關條文

1. 刑法第227條 (準強制性交及猥褻罪)
第一項: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項: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五項: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2. 刑法第227條之1(未成年人之減刑或免刑)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3. 刑法第229條之1(告訴乃論)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更新
版主, 不要狗急跳牆 讓自己被騙更大,這是違法, 也不要找密醫, 要不然找未婚媽媽之家幫,我是婦產科護理人員, 十八週有相當危險性, 不要拿命開玩笑, 你要讓可惡只灑種男人負責, 為何不避又拖到十八週, 不在三個月內處理
2016-08-26 5:17 am
1. 24週以內可以用引產的方式來中止懷孕,但是需要監護人陪同。
2. 不建議找密醫,因為他們是沒有考到醫師執照的一群人,技術堪憂:另外是他們不會負起妳身體健康的責任,若是真的有什麼意外是找不到人負責的。
3. 建議您可以去找相關專業單位幫忙,例如勵馨基金可以提供少女懷孕相關服務諮詢,https://www.goh.org.tw/tc/p5-service_1.asp?Class1=aBRPaB37
2016-08-25 9:18 am
不給爸媽知道,找密醫弄壞身體,那一輩子才真是毀了
2016-08-25 2:28 am
未滿十六歲醫院都會通報
因為男生如果是成年人
會被依刑法判刑


jackyy274
2016-08-24 3:18 pm
請跟我聯絡,我願意幫助你
2016-08-23 3:00 am
4個多月已經太大, 墮胎是有風險的, 而且胎兒都成形了, 除非是有問題必須拿掉, 否則幾乎沒有醫生願意做. 也不會有人在公開的平台提供你非法的墮胎資訊, 請自行到診所詢問.
2016-08-23 8:15 am
這樣大週數應該沒有診所要拿吧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33: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822120624AAlqK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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