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像縣長或總統這種職位的人,在卸任後滿4年(在沒有官司,疾病等情況下)可以再回鍋競選相同職位嗎?

2016-08-14 6:55 am

回答 (4)

2016-08-15 9:14 pm
可以,但一般都不會,如總統卸任後就可領終身俸何苦再出來併命?縣長卸任後,如果積優會更上一層樓。
2016-08-15 2:08 am
當然可以耶,法例是不可以連任,隔一屆過冷河之後就是當新人參選耶。
2016-08-14 11:59 am
2016-08-15 4:00 am
好像必須隔一任以上,才可以回鍋再選!

收錄日期: 2021-04-20 16: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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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813225533AADuX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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