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輕傷 多處挫傷,急診檢查完就回家了。
母親多處挫傷,脊椎壓迫、右小腿兩處骨折(1.接近膝蓋處、2.小腿中間) ,打了兩處鋼板(醫生建議用自費),
住院九天
醫療費 父 一千多元 母親 138500元(包含自費11萬5千的鋼板) ,還有一些輔助器材(輪椅 助行器 便椅 紗布 藥膏)約20000
母親因腰傷到 導致一個月都無法獨自起床 ,一個半月 腰傷稍好才能獨自起床並練習站立,這中間我母親的情緒一直不穩。
最近準備談理賠協商,不知道對方的強制險跟任意險能賠多少?
精神賠償又該要多少(母親職業家管)?
看護費又要怎麼算(家人輪流看護)?
我想到發生事情後對方老闆只說保險會處理,而且只有隔天(司機跟老闆)跟一個禮拜後來看過(司機) 我不想獅子大開口但我不想家人的權益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