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布政使司(簡稱布政司),相當於省長,於明朝設立,只是清承明制。
http://www.china10k.com/trad/history/6/61/61z/61z18/61z1801.htm
洪武九年(1376年)廢行中書省,設立承宣布政使司(簡稱布政司),作為朝廷的派出機構,主管一省的民政和財政。
http://www.hkshp.org/ng/qingshi.htm
清順治時,一仍明代布政司制度,僅僅將南直隸改成了江南。康熙初年恢復行省制,又將江南布政司分為江蘇和安徽,將陝西分為陝西和甘肅,將湖廣分為湖南和湖北。到光緒時,又將伊犁將軍轄區改為新疆省,將原屬福建省的台灣府改為台灣省,將奉天、吉林、黑龍江三將軍轄區改建奉天(盛京)、吉林、黑龍江三省。故清代政區除內外蒙古、西藏、青海、察哈爾另設其他類型的行政或軍事機構外,全國先後設立了23省,其中台灣省在甲午海戰失敗後為日本所強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