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荷蘭及西班牙時期在臺灣有留下甚麼傳說故事嗎?

2016-08-05 5:45 pm

回答 (1)

2016-08-06 10:17 am
臺灣漢人拓墾史的幾個謎樣人物

  162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被迫從澎湖遷到臺南安平的最初十年間,臺灣城、鎮(今臺南市安平一帶)的糧食供應,幾乎全靠進口。然而,自1633年從中國引進蔗種,開始在本島從事經濟農作以來,可發現巴達維亞總督及臺灣長官對臺政策已有所變更,臺灣本島一方面仍保持商業轉運站的功能,一方面也成為經濟作物生產地。1636年,臺灣長官Hans Putmans更將土地贌予漢人耕種稻蔗,甚至還出資、借牛種,以資獎勵農業開墾。
  1636年左右,赤崁大地及附近,亦即今臺南縣市境內,於焉展開農業開墾熱潮。東印度公司的漢人「高級職員」,如Hanbuan、Cambingh、Jaumo,以及住在巴達維亞的華僑甲必丹Bencong等,各領約20甲土地,著手墾殖。從此,臺灣土地生態日漸改變。以漢系臺灣人立場來說,這些人正是「臺灣拓墾史」的先驅。
  這四位先驅,對大部分臺灣史研究者而言,仍屬謎樣人物;彼等之生平與事蹟,除在臺灣開墾外,也縱橫東亞與東南亞,說是傳奇人物亦不為過,值得今後繼續深入研究。四人中的Bencong,因1909年時,印度雅加達蘇鳴崗之墓重新發現,已由學者詳細考訂為泉州同安人蘇鳴崗,是華僑開巴元勳。此人在1636年辭去甲必丹之職,在回中國途中,響應荷蘭東印度公司開墾號召而暫時落腳臺灣,著手建屋、招徠中國勞動者;進而向當地的公司漢人通事Cambijn(即上述Cambingh)購屋居住。不過,到最後他並未在臺灣定居終老,而於1639年3月14日重返巴城,1644年客死該地。蘇鳴崗在臺大約3年,雖有巴城當局撐腰,有意延攬他在當地擔任公司通事(tolk),臺灣長官亦認為他「政治手腕筆生意高明」,但其投資經營事業並不順遂。或許是商場競爭,或是他向當局建議在臺課徵賭場稅,與本地漢商關係並非十分融洽。至於他離開後,是否在臺灣仍留置產業,還有待進一步研究,不過,由他曾翻修臺灣街寓所的豪華大厝,返巴城後還出售在臺房屋以及償債等事情來判斷,他在臺灣應擁有產業一段時間。
  Jaumo,對比稍後文獻紀錄,可知此名係抄寫錯誤,正確的名字是:Jacomo或Jacomeij。此人由臺灣商館議長Paulus Traudenius採用而擔任公司通事,與其他職員間似乎難以相處,屢生爭端,巴城方面有意將他解職。這個人還有另外一個名字:Siting(二鎮?),此名是漢名;Jacomo為洋名(=Jacob),與鄭芝龍又名Nicolas一樣,應屬天主教教名,由此可推測此人與早期的天主教有所關係。通事Jacomeij或許停留在臺灣為公司服務一段時間,他也從事開墾,名列1639年本地七位漢人地主之一。當蘇鳴崗有意引介巴城親友來臺承贌賭場稅時,他與本地漢人及通事領銜簽署呈書長官及議會,表示反對課徵此稅。
  至於Cambingh,也是公司的通事,曾參與公司的東部探金事業;而且,似乎在不同時期有若干不同名字,在臺產業相當多,特別值得研究者花費心血去比定、探究。
  以上三人,都與公司通事有關。這裡順便提一下,荷蘭時代其實有一套的通事制度,有一定的職務與特權,值得與清代的通事比較研究。
參考: 翁佳音,〈十七世紀東亞大海商亨萬(Hambuan)事蹟初考〉,《故宮學術季刊》22卷4期,(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2005),頁84-85。


收錄日期: 2021-04-30 21: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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