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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新竹,七月初下台東遊玩時發生車禍,我方路口是閃紅燈,對方路口是閃黃燈,我時速約21KM,在車子快過完馬路的時候給對方撞上(對方是貨車,開車的是送貨的司機),我的車給撞到之後轉了半圈,所以對方應該開很快,且沒有煞車,對方車損,無人受傷,我車上乘客有兩人受傷,有驗傷單。 對方保險現在看了現場圖說我錯七成,我的車他們只願意付三成,對方的車我還要負擔七成的修車費,如果協調肇事比例不成,刑事這邊我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嗎?還是業務過失傷害呢?民事這邊可以要求什麼賠償呢? 可以申請在新竹這邊開庭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