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剛才回家,前車突然切入導致剎車不及撞到。前車擦撞後跑了。算肇逃嗎? 朋友要報案。警察還說叫他不要報。穩輸。?

2016-07-27 3:07 pm

回答 (1)

2016-07-28 5:13 am
發問的大大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若單純以肇事責任歸屬來看,以文中所述之事故經過情形,

對方車:任意插入連貫行駛間之車輛 應為肇事主因之機率較高。

另外,對方發生事故後,未依規定留在現場,此部分亦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疑慮。


2.此外,本案中,我方人員若有受傷,對方將涉及刑法第185-4條公共危險罪,其刑事責任極重。

依法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3.筆者為 交通事故權益諮詢網 版主

網友若有其他問題,

可點我的名字 來信 或 來電 討論之。

加油了
參考: 交通事故權益諮詢網
2016-07-27 10:44 pm
要有行車記錄器才穩贏,但空口說別人突然切入車道則穩輸。好像若沒人受傷就不算肇逃。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21: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727070731AArXm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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