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家母和我大哥因財不和,多年前曾在我們幾兄弟面前説過不認佢做仔,(但没有做任何儀式.只係口講.)但我知大哥都有一片孝心,近日見母親年事己高,担心有日離開我們.我地應否讓大哥幢幡 (幢幡是否即担幡)??問題二··我二哥因外母無子而為外母担幡買水,可吾可以再為家母担幡買水?如果不可以,有咩吾好?問題三··我二哥算吾算己入贅女家?如果算,佢在我地家中.還有没有二哥名份?如果冇名份.係吾係由三哥升格稱二哥?重懇請指教.萬分多謝?
回答 (1)
直系血親在法律上,是不能放棄, 也不能斷,不管你是登報或什麼, 再火大, 再生氣, 在法律上他還是大哥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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