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子女奉養的父母?

2016-07-15 4:46 pm
父母學經歷不高,經濟能力不太好,我的媽媽總是要求我和我姐,等到他們老了要養他們,ㄧ直說周遭人的子女出社會後,都會拿錢回家。我每個月都會有固定存款,如果她不要一直說同樣的話,我會很樂意付出,但因為我媽一直覺得自己沒必要努力工作,理所當然要別人養她的態度,讓我現在很不想回家,也不想養她。請問我這樣的想法是不是有問題?媽媽一直認為我有問題。

回答 (2)

2016-07-16 12:21 am
2016-07-15 5:33 pm
首先 , 你要弄清楚方向 , 她養妳是責任 , 妳養她是應該的 .

這是 [ 因果循環 ] , 講重點 , 既然你有這樣的決定 ,

妳的想法是對還是錯已經沒有意義了 , 何需在意他人的想法呢 ,

畢竟這是 [ 妳 ] 的人生 , 相信 [ 妳 ] 也是一個聰明人 ,

不過妳要想清楚 , [ 三年 ] 很快過的 , 三年後怎樣的 [ 回報 ] 無人會知的 .

就是乎你現在的一念 , 像我當年的 [ 忍辱負重 ] 吧 !


我比自己人版給妳參考啦 !

由我大學出來社會做野 3 年 , 無比過家用 , 短短 3 年來 .

一個月出 3 萬元 , 自己使 2000 元 , 堅企有食有住 ,

無買過衣服 , 鞋 , 手機 , 旅行 , 出入使用電單車 , 一個月入油共 300 元 ,

28000 x 12 = 336000 (一年 36 萬)

336000 X 3 = 1008000 ( 三年 , 一百多萬)

用女朋友錢來做按金 , 自己用 50 萬交租連成本做茶樓生意 , 創業

短短三年內 , 由 50 萬變 3 千萬 ,



女朋友的按金 , 比了地產經紀做佣金 , 鋪位給我們買下 ,

成舊錢買了連孖單位 , 一間自住 , 另一間放租 , 買了兩部營業牌的士 ,

當時結婚預算 50 萬 , 三年創業成功後 , 這六年裡面 ,

我們彼此了解 , 互相扶持 , 卒之我們的婚禮系自己酒樓到擺

無用過一分一毫 , 還有錢去一個月自由行獨蜜月旅行 ,

生意暫交由堂妹打理 ! 最後生了孖女後 , 失血過多去逝 !

之後開了幾間分鋪 !



這件事 , 要你知道 , 我這樣說 , 不是玄富 , 只想你明白 ,

做任何野 , 都要作出犧牲和取捨 . 凡是總有代價的 ,

當年這三年裡 , 我和父母爭持家用問題 , 被父母罵 , 趕出街 , 唔比食飯 ,

但我一句怨言都沒有 , 更無發過脾氣 , 被父親打 , 我都無還過手 .

趕出街期間 , 幸好女朋友收留我 , 不過她明白 , 了解我 ,

知道做大事甚麼情況 , 都要學識去 [ 忍 ] !

就看 [ 妳 ] 能否像我一樣 , 有這樣大的能耐啦 !



我只是用了六年時間 , 賺上了幾千萬 , 每個月家用 , 父母各有三萬元 !

如果時光倒流 , 父母家用加埋都只有八千元喳 , 真系 !

我們情況只會不堪 , 結婚有要用錢 , 生女有又要用錢 ,

連上樓都要供 二十年 ! 莫講話渡蜜月 ,

那有多餘錢買的士連營業牌 , [ 妳 ] 細心分析啦 !

創業 , 是要很大的資金 , 我不想世世代代 , 捱窮 !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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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715084628AAURD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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