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一條侵佔罪被判拘役15天,執行傳票上報到時間今天早上9:25要到,我要繳罰但我因為我錢不夠,所以我到目前都還沒去檢察署,我要問的是,我明去郵局用匯票郵寄繳納還可以繳嗎?

2016-06-16 8:49 am

回答 (4)

2016-06-18 11:29 pm
台灣監獄明顯不足,造成爆滿,為何不擴建,原因是不希望犯罪率增加。
郵局寄匯票會有落差,郵局是下午5點結束營業,5點以後寄出的匯票也要隔日才能收到,你要隔日繳也是可以,但必須8點準時寄出,方為有效,一般會誤認為是郵寄的落差。
郵寄的接受方也會有接受金額的限制,也就是你如果能寄出,表示對方接受,這要看你能否寄出為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7CX9dffI-4


在此發表聲明,因知識+編排不良,致很多發問都停擺在私人資料上,沒有公布,故盼望有欲回答者請至私人資料處會有很多發問題的。

小鍾字
2016-06-21 5:50 am
依規定,繳易科罰金一定要親自前往繳納,如果是純罰金,可請他人代繳.
不可使用匯票或郵局現金袋.
2016-06-17 3:27 am
執行科檢察官還沒有同意板大可以易科罰金

板大匯錢去 人家也不一定會去

所以板大一定要親自去一趟才行

不是有錢就可以易科罰金的
2016-06-16 12:01 pm
你應去檢察署照時間報到, 再問能否明天補繳
2016-06-16 9:29 am
那不一定

收錄日期: 2021-05-03 13: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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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616004940AAOYo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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