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南京北面的長江水域的英國軍艦上簽署,因靠近地方是南京,故名南京條約,英文是 Treaty of Na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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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年8月初,英軍兵臨南京城下。8月29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伊裡布、牛鑒,被迫與英國全權代表璞鼎查(港譯:砵典乍)簽署《南京條約》,第一次「鴉片戰爭」宣告結束。1843年10月8日,中國又與英國簽署了《虎門條約》。1844年7月3日,中國與美國簽署了《望廈條約》。同年10月24日,中法締結《黃埔條約》。這些都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批「不平等條約」。稱為「不平等」的原因,第一,這些條約是清政府在被迫之下與英、美、法各國簽訂的;第二,中國在這些條約中,喪失了很多本應擁有的權益,包括割讓領土,轉讓對外國人的司法審判權等。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伊裡布、牛鑒和英國全權代表璞鼎查(港譯:砵典乍),在英國軍艦「臯華麗號」上簽署《南京條約》,這是中國歷史上在外國逼迫下簽署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該條約共有十三款,內容包括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中國向英國賠款二千一百萬銀元;中國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地為通商口岸(進行中外貿易的城市);英國商人從中國進出口貨物的關稅,需要重新商議等。「割地」和「賠款」對中國來說也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