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間補習班的老闆,有幾個問題請教一下大家。
目前我們有一位安親老師,已經在職五年了;一開始的底薪是28000,因為老師有代班經驗,後來調薪至30000(實領),勞健保我就通通公司出,勞退的部分也是公司出。一開始談好勞健保只保20000,老師也同意;但上個月她要求要調到25000(因為7月和2月寒假她不想上班,所以平均下來是25000)。我也答應了,想說他都來這麼久了。
但有一點我不是很懂,原先說的上班時間是11:30-8:30,星期二是3:30-8:30(不用開會);但是他最近都快12:00或4:00才到。中午12:30-1:00她會出去吃午餐,晚上6:00-6:30也出去吃,補習班其實有供餐,但是她說想出去吃我也答應。中午1;00-1:30他會幫忙整理廚房,之後1:30-2:00午休;1;00-2:00是孩子的午休時間。下午2;00-4:00孩子在上美語課,她會先改孩子已經完成的作業,但是大部分她做自己的雜事。請問,這要的休息時數正常嗎??
第二點是:一開始我說8;30下班,而她到現在都很準時下班,8:30一到就回家,不管還有幾個孩子還沒完成作業,所以我就自己進去帶,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第三,我們一開始說好每次考試複習星期六上班時間是工作的一部分,一個學期有兩次10:00-3:00。但是他最近要求要加班費,請問這個該如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