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我本身在網咖工作在1年多以前 我在網咖打工在打掃時候撿到一台手機 那天遺失手機的那個人也沒有回來問 我就帶回家了就這樣放了1年多 那個人也都沒有再來了好像消失一樣 我是想問這樣經過1年多那人也都沒回來找 如果我占為己有那有犯法嗎?

2016-06-10 8:15 pm
更新1:

我是想說 警察局如果半年本人沒去招領 就是會變成給撿到的人 當然前提我是沒拿去給警察局 如果有犯法的話雖然經過1年多 但我會決定去交給警察局這樣 請有懂法律幫我回答一下感謝

更新2:

感謝有回答的人 不然我再問清楚一點好了 1那我等於侵佔一年多了但我百分之百沒使用都放了,那我現在拿去警察局跟警察說我放在家一年多,他會直接跟我說我有犯法可能要罰錢之類嗎? 2那經過真的有1年多了我現在拿去給警察局跟他們說他們還會受理嗎?

回答 (4)

2016-06-13 2:26 am
撿到手機要公布,失主才知道遺失在何處,你們沒公布就是錯。手機有內碼,從內碼可查出是誰的手機。你撿到手機又不能打,打了遺失者就會知道,除非換SIM卡,換了SIM卡也會被查到,也就是你根本就不能使用。
撿到手機不歸還就是侵佔,但因手機是便宜貨,一般都是遺失了再買一隻算了,不想報案,台灣破案率很低。
你可以撿到手機,但不使用就沒人知道,也不會被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YaCPnXH0FM


在此發表聲明,因知識+編排不良,致很多發問都停擺在私人資料上,沒有公布,故盼望有欲回答者請至私人資料處會有很多發問題的。

小鍾字
2016-06-11 9:43 am
不一定
2016-06-11 1:55 am
如果以板大的題目 若對方回來找 卻發現板大占為己有

是有 侵占遺失物罪的問題

若交由警方 是因為民法有相關規定

所以板大依法就有權占有

兩者為不同
2016-06-11 12:53 am
手機只要你換上自己的電話卡撥號,就可能被警方約談(每支手機都有獨立的內碼),還是不要用較安心。

收錄日期: 2021-04-18 14:58: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610121517AAen8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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