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冇睇清楚合約簽左名點算?合約內容有句話如果銀行借吾到錢細訂會比曬賣方=_=但係讀合約個地產係冇讀到呢句飛左。又用一啲說話攪到我分左心。而且我地有提問過佢都迴避吾答扯開話題。請問我依家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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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臨時買賣合約(“臨約”)內都有訂明買方悔約及賣方悔約的後果。買家可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前,根據臨約內之買方悔約條款處理,一般條款都訂明,如買家未能履行臨約之條款完成買賣,業主可沒收買家已付之臨時訂金(這是常識),及有權將物業再行售予他人,業主其後不可再向買家追究任何責任或要求強制履行合約,此即時買家撻訂。所以買家是冇野可做的,只能眼白白睇住俾人沒收訂金,只怪自已沒有周詳計劃一時衝動簽了約。
收錄日期: 2021-04-28 16: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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