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1.公司委託中國專利事務所申請中國專利,帳單來時需扣繳勞務所得?有法源依據? 2.中國事務所申請台灣專利案時又委託另一家台灣事務所申請台灣專利,帳單來時需扣繳勞務所得?有法源依據?

2016-05-25 9: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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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0 8:58 am
1.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或分公司]或執行業務於中華民國營業或所得[[所得稅法規定]需由[[[給付]]]的營利事業辦理[[扣繳申報]稅率20%.依所得稅法及其扣繳申報規定.
2.外國企事業或執行業務者[[複委託給中華民國境內營利事業或企事業]].不干貴公司的稅務.一樣依前述辦理即可.同樣是所得稅法規定不牽涉其他法律規定.除非不能複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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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台中順豐會計師事務所04-24716856


收錄日期: 2021-04-11 21: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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