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手續 ( 台東 ) 知道的人請進?

2016-05-17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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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手續 ( 台東 ) 知道的人請進




請問離婚程序是甚麼 ?
需要準備些甚麼 ?

證人需要到場證明嗎 ?



請打詳細唷: ) 拜託

回答 (3)

2016-05-18 2:25 am
✔ 最佳答案
夫妻要離婚,有兩種管道,ㄧ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二是法院判決離婚:
ㄧ、夫妻協議離婚:
夫妻雙方要協議離婚,可依民法第1050條(離婚之要式性)之規定辦理,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也就是說,只要夫妻準備一張離婚協議書,寫好離婚之條件,然後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署印,並請兩位證人作證,並在離婚協議書上作證簽名後,夫妻雙方一同持相關證件,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之登記,就能完成離婚之程序了。

二、法院判決離婚:
依民法第1052條(裁判離婚之原因)之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夫妻間只要有上述民法規定之情事者,夫妻任ㄧ方都可以向法院提出判決離婚之訴訟,若法官准予離婚之判決,夫妻之ㄧ方,就能單獨持法院之判決書,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之登記。如此就能完成離婚之程序了。

※溫馨提醒:夫妻離婚時,經濟較弱之ㄧ方,可向他方請求贍養費。若有未成年小孩時,要注意小孩監護權之歸屬。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參考: 中天徵信 0800-45-7777
2016-05-25 8:55 am
可打電話給免費的婚姻法服0965516185金先生
2016-05-19 7:40 am
你好..我有提供離婚證人的服務並且提供離婚相關諮詢服務可協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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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5-02 14:34: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517020515AA10P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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