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在公共區域的茶水間拿走了我的保溫瓶, 請問他犯的是刑法320還是刑法337?

2016-05-14 2:50 am

回答 (3)

2016-05-14 2:57 am
✔ 最佳答案
不一定

因為這兩者皆有可能

例如說 板大放在公司的茶水間 但已經出差

人家拿走 就比較偏向刑法337 侵占遺失物

若板大只是在外面 與主管談話

人家拿走 就比較偏向刑法320 竊盜罪

這要看相對狀況 不是光一個行為就能判定

法律要考慮人事時地物
2016-05-14 4:15 am
一定是裡面的清潔阿姨清走了,基本上上班族基於衛生問題是不會使用別人的保溫瓶,除非你的保溫瓶是鍍金的有收藏價值。
2016-05-14 4:05 am
最主要看所謂的「保溫瓶」的性質來決定,例如別人知不知道保溫瓶是你的?為什麼要拿走?你的保溫瓶為什麼放在茶水間?

收錄日期: 2021-04-18 14:49: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513185050AAdLfli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