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公屋入息審查超額!!!!?

2016-05-02 4:45 am
今年調整完也超出了 有雙糧有花紅
本人在14年10月申請了公屋
也在13年時結婚了 對方是大陸人
但忘記了在填表時是否有上報已婚
也在今年申請了她來港
問題來了
假如今年派到我 在審查時入息是不是算兩個人共$16,870
在審查時我應該如何給他們知道我是已婚 給他們結婚証書?她的身份証?
如果她還沒來港 2人總入息如果計算?
另外就是如果超過總入息 房屋處是不是會除消我資格還是有其他方案?

回答 (1)

2016-05-02 5:02 am
"14年10月申請了公屋,假如今年派到我 '',很難了!現時上樓起最快起碼 4年半至 5年;房委會的公屋租約規定,所有合法配偶都必定要加入在公屋租約中成為加庭成員,因其資產要通過簡單評審! 所以你老婆單程證來港後,是要去房署更改資料的,如果唔去改,日後輪到上樓時就麻煩了。

收錄日期: 2021-04-27 22:56: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501204551AAmApu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