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資本額四仟萬,近日遇到經濟部來函要我提供決算書表及財簽,我請會計師事務所處理,我的會計師事務所竟告訴我,他幫我簽的財簽不能提送經濟部,當初的財簽只是為了銀行借款用,所以要我公司董事接受經濟部的罰款。
我抱持高度懷疑會計師事務所為我公司做的財簽有問題,我又沒向銀行借款參仟萬以上,而我往來銀行也從未向我要過財簽。
請問財簽有分給經濟部看與給銀行看的兩種版本嗎?
還是我的會計師事務所有問題呢?那又可能是什麼問題呢?
如果我將他簽的財簽送去經濟部,我公司會遭遇什麼問題嗎?例如被查帳等?
煩請專業賢達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