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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戰爭」前,英國在對華貿易一直有大量逆差。為了抵償巨額的貿易逆差,英國不惜從事可恥的「鴉片」貿易。十八世紀六十年代,每年輸入中國的鴉片一般不超過二百箱;六十年代以後上升到一千箱;1786年達二千箱。19世紀後,增長更加迅速。1800至1801年,為四千五百七十箱;1830至1831年,驟增至二萬一千八百四十九箱;1838至1839年,竟高達三萬五千箱。除英國外,法、美、俄等國也向中國走私鴉片。「鴉片戰爭」後,鴉片貿易雖未合法化,但實際上獲默許,免徵稅收,大量輸入。第二次「鴉片戰爭」使清政府被迫准許「鴉片」貿易「合法化」,納稅後即可正式進口。鴉片貿易使白銀源源不斷流往國外,造成白銀短缺。
1838年底,一直被「鴉片」問題困擾的道光皇帝痛感煙患氾濫,政府財源枯竭,軍紀廢弛,於是決定嚴禁。1839年1月,道光帝命欽差大臣林則徐南下廣東禁煙。林在廣東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查禁措施。同年6月,他將收繳的「鴉片」在虎門全部銷毀。然而,滿朝文武在討論禁煙問題時,都未能充分考慮禁煙運動的最大阻撓者英國如何反應。道光帝希望林則徐做到,既杜絕鴉片,又避免戰爭。而在當時,這無疑是一個大難題,任何人都無法執行。林則徐禁煙的消息傳到英國後,不久就爆發了「鴉片戰爭」。
在禁煙問題上,清政府內部也引起複雜爭論。太常寺少卿許乃濟等人,主張將鴉片進口「合法化」,按藥材納稅,同時通過內地種植以替代進口。至於吸食鴉片,除文武官兵外,普通百姓可以不予管束。由於公開允許鴉片貿易有傷國體,贊成這主張的人極少。林則徐、黃爵滋等官員主張全面「禁止」吸食,逾一年不戒者判處死刑。直隸總督琦善等大多數人,主張因循以往禁煙定例,即維持明禁,容許「暗販」、「暗吸」。1838年10月,道光得知莊親王等皇室成員也吸食鴉片後,終決定派林則徐南下廣州禁煙。
1839年3月,林則徐抵達廣州,立即開展轟轟烈烈的禁煙運動。會同兩廣總督鄧廷楨、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整頓水師,加強海防,嚴緝煙販,還一再曉諭吸食者限期戒煙。同時,他一改清政府只強調查拿「國人」販售的老方法,將矛頭對準「外商」。3月18日林則徐要求外國商人交出鴉片,外商早習慣了廣東當局雷聲大、雨點小的恫嚇,並未當作一回事。3月24日,林下令斷絕貿易,包圍商館,斷絕供應,迫使以英國為首外商繳出鴉片二萬二百八十三箱(合二百餘萬斤)。6月3日至25日,下令將繳獲的鴉片在虎門全部銷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