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亞非司司長陳俊賢不是說「有罪才可以引渡」,陳俊賢怎不說這是一種強行擄人的做法?

2016-04-12 4:17 am
香港封屍案3嫌 下午解送出境

回答 (4)

2016-04-12 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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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極反詐 集團瞄準中 第三地設機房
民視民視 – 2016年4月12日 下午7:15








台積極反詐 集團瞄準中 第三地設機房

詐騙集團猖獗,根據刑事局統計,台灣光是2015年就逮捕1萬7000多名詐騙嫌犯,詐騙金額高達35億,近年來,台灣警方積極反詐騙,詐騙集團把目標轉往中國,但是中國也抓得凶,詐騙集團就把電信機房設在第三國,台灣詐欺刑責很輕,最重只判5年,中國可判無期徒刑,也難怪詐騙集團被逮後,最怕被送去中國審判。中國媒體甚至把電信詐騙稱為台灣之恥。

用台灣之恥來形容電信詐騙之氾濫,台灣人騙不夠,還騙到中國去,這回台灣人在非洲肯亞被遣返中國,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又喜又憂。

浮現正義的喜悅,不是沒原因,因為針對詐欺,兩岸刑罰差很大,在台灣詐欺罪最重頂多5年,但往往只判1年以下,但到了中國,詐騙公私財物,只要超過20萬人民幣,大約台幣100萬,最重就可處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蔡正元也在臉書說,同一個詐騙集團,台灣人坐牢半年,中國人坐牢半輩子,不過近年來,台灣警方積極宣導反詐騙,民眾警覺心升高,詐騙不容易,詐騙集團進而瞄準中國,而且為了躲避兩岸追查,電信機房往往設在第三方,像是肯亞、菲律賓、印尼等國家。

中國公安甚至對十大詐騙主嫌發佈通緝令,因為根據中國官方統計,2013年至今,被騙人民幣千萬元以上的案件高達94起,百萬元以上2085起,損失金額高達數百億人民幣,而台灣刑事局也統計,2014年逮捕1萬5000多名嫌犯,詐騙金額33億,2015年抓到1萬7000多人,詐騙金額也增加,多達35億,雖然台灣警方全力抓詐騙,但因為刑責太輕,詐騙集團沒在怕啦!(民視新聞周婉菱、馬登洲台北報導)

詐騙案遣陸/台灣治不了的騙子 讓陸懲治








2016-04-13 02:18 聯合報 高源流/資深媒體工作者(澎縣馬公)



非洲肯亞政府強制遣送台灣詐騙嫌犯到中國大陸,引起國內一片譁然。很多政治人物,從藍綠的角度,或者一邊一國的觀點,群起砲轟中國官方欺壓台灣人,要求中國無條件放人。很遺憾的,這些政治人物忽略了社會正義,更不懂得國家還有摘奸發伏的責任。

或許有人認為,這批在肯亞被捕的台灣人,有些被肯亞法院判無罪,不是詐騙集團分子。但是,肯亞法院判無罪,有可能是肯亞法院無管轄權而判無罪,也可能是他們沒有在肯亞犯罪的事證,而判無罪。也許大陸方面掌握這些人在大陸犯罪的事證,才堅持引渡。我方不妨暫時先予關懷,再決定下一步動作,比較妥當。

廿多年前,台灣的電話詐騙集團從綁架家裡小孩的戲碼起家,詐騙無數台灣人,每年犯罪所得從數十億,到數百億,讓很多家庭破財還難消災。當時,輿論群起撻伐,要求司法機關嚴予追訴。

在全台檢警全力查察下,台灣詐騙集團分子逐步把基地台設立到大陸各城市。我們檢警曾透過對岸公安的協助,大力掃蕩躲在對岸,專打電話騙台灣人的詐騙集團。當時,因為這些詐騙集團騙的都是台灣人,我方還曾擔心大陸公安不願協助清剿。

沒料到台灣的詐騙集團轉向打電話騙大陸人,騙得更多、更廣,讓大陸公安開始為自己的治安,全面追打。這麼一來又逼得詐騙集團把基地遷往菲律賓、印尼,甚至非洲。這就是肯亞這批台灣詐騙集團成員的基本背景。

騙子就是騙子,不管他把基地設在肯亞或者印尼,也不論他騙的是台灣人,或美國人。唯一差別的是,該由那一國家來追訴這些詐欺犯的刑責。這當中,實在不必夾帶兩岸情緒。

只要他是騙子,絕對不能因為他是台灣人騙了大陸人,就成為台灣的英雄,需要我們花費龐大的國家資源,搶救回台後放人。即使我們政府基於自家人民的權益,積極要求大陸將嫌犯交回台灣,性質上也應該是要求遣送回台,接受我國司法追訴,而非回台無事縱放。

台灣電話詐騙集團已經發展成跨國犯罪組織,是所有國家應該嚴厲打擊的對象。很可悲的是,台灣法律對於這種詐欺犯罪,相對於其他國家,顯得輕縱,讓這些台灣的詐騙分子,一遇到他國政府逮捕追訴,就透過在台家屬,向立法委員投訴、求救,期望政府救援,讓他們回台受到較輕的刑罰。

幾年前,一批在菲律賓被逮的十數名台灣騙子,被我方政府爭取遣送回台,結果獲得我方司法輕判,曾經讓台灣一些受害者相當氣憤,也讓受害嚴重的大陸方面失望。

如今,場景從菲律賓換成肯亞,我們朝野在兩岸情緒中,擺出一副爭取主權的模樣,也應該注意,不要受詐騙分子蒙混。我們治不了,或不想治的騙子,讓想治,又能治的大陸懲治,又如何?( 聯合報 高源流)

詐騙集團在台灣輕判,在大陸重判;詐騙集團都很喜歡回台灣;這次詐騙集團沒有騙肯亞人,所以肯亞法院判詐騙集團成員無罪;詐騙集團的成員有大陸人,有台灣人,如果大陸人送大陸重判,台灣人送台灣輕判或無罪釋放;然後又繼續騙人,這樣哪有符合公平正義?所以這回台灣慢了一步被大陸捷足先登-不管是大陸人,台灣人-騙子統統送去大陸重判;這是-時也運也命也,不要騙人就不會遭殃,可見歹路不可行,冥冥中自有天意;也希望發問者不要再為詐騙集團打抱不平了,不知道詐騙集團有多壞:食髓知味-將被害人的辛苦積蓄騙光才罷手,被害者大多數是教育水平不高的善良老人,被騙走的棺材本拿不回來了,詐騙集團實在是無天良呀!為這些人發問/回答-實在昰很浪費時間精神和社會成本呢!
2016-04-13 12:26 pm
肯亞電信詐欺案從台灣民眾反應上看絕大多數人支持大陸政府做法.
"肯亞判無罪"----這個說法是一種花招,肯亞只對非法設立電信基地台這一類不法做出判決,詐欺案受害人不是肯亞人,肯亞政府不會越俎代庖,肯亞跟大陸有外交關係,理所當然會把嫌犯交給大陸政府.

民進黨政治人物為反對而反對,這一次是鬧了大笑話.

如果受害人是肯亞人,肯亞政府判有罪,這時才有引渡到台灣的問題.
2016-04-14 8:01 am
配合詐騙集團設置電信機房的人應該判死刑 這些科技犯罪者才是詐騙集團永遠無法剷除的主要因素
2016-04-14 8:50 am
在台灣詐騙二十幾年,從來沒有整個詐騙集團被破獲被清剿,都只是抓到小魚小蝦,而且刑責只是5年以下,大多只關押一年就獲得釋放。為什麼會這樣?因為詐騙集團給國民黨及民進黨抽成,如果是抽3成,一年詐騙100億,國民黨及民進黨就各分15億,所以在菲律賓的台灣詐騙集團被抓遣送大陸時,外交部要出面強烈威脅威律賓政府,在越南的台灣詐騙集團被抓還沒遣送大陸時,外交部要出面強烈威脅越南政府,結果越南政府在強力威脅下,詐騙集團分子被遣送回台灣。因為台灣不是國民黨執政,就是民進黨執政,所以外交部要聽從執政黨的指示出面干涉,不惜動用任何外交手段,或經濟手段,要把被抓到的詐騙集團分子,遣送回台灣。不管在菲律賓或越南,都是只詐騙一年的時間,整個詐騙集團迫或抓捕,不是菲律賓或越南的警方效率比台灣高,是台灣的詐騙集團與政黨掛勾,政黨在後面抽成,政黨也是詐騙集團,只是詐騙的目標不同,一個是向人民詐騙選票,一個是向人民詐騙金錢,中國有一句成語『物以類聚』,因為他們是同類,都是以詐騙手段起家的,就會聯合起來詐騙台灣人民。所以二十幾年來,台灣的詐騙集團用遠不會被清剿。

再說一遍:
【『要終結政黨政治,恢復君主立憲,君王統治的政治制度。台灣人民才能脫離被政黨詐騙、欺壓、剝削的環境。』】

收錄日期: 2021-04-24 23: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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