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嫌犯叫做綁架嗎?

2016-04-11 3:20 pm
8台人遭強行遣中 外交部:這是強行擄人!

肯亞法院宣判無罪因為他們又不是騙肯亞人

外交部亞非司司長陳俊賢強調,「有罪才可以引渡」,既然肯亞法院都判無罪,這沒有引渡的基礎,這是一種強行擄人的做法

陳俊賢胡說八道

引渡法是指兩個不同的司法體系在犯人或嫌疑犯的移送法規。「引渡」是指一個國家或政府,應外國的請求,把正處在自己領土之內而受到該外國通緝或判刑的人,移交給該外國審判或處罰的行為。通常兩政府間要簽有引渡條約或協議方可引渡。

嫌疑犯就可以引渡

回答 (4)

✔ 最佳答案
詐騙對象如果是中國人,那麼,中國政府百分之百對該案件
擁有司法管轄權,既然有,中國政府當然有權要求肯亞把人移交
到中國接受調查,犯罪受罰,天經地義。
對岸刑法明文規定,只要對中國人犯罪,中國政府有管轄權,台
灣刑法也有如此規定,只不過台灣在國際的地位,只是被當成屁
罷了!沒有人要信你這一套!
再者,保護國人原則之下,只要回到罪犯的母國,該國政府是有
權拒絕把這個人交由第三國審理。
這麼一來的話,既然人是在肯亞被捕,就算判無罪,充其量只是
肯亞國對該案件無審判權而無法定台灣人的罪,但不影響中方的
審判權。中國政府依據法律要求引渡,那來綁架之說?
2016-04-12 2:25 pm
台積極反詐 集團瞄準中 第三地設機房
民視民視 – 2016年4月12日 下午7:15








台積極反詐 集團瞄準中 第三地設機房

詐騙集團猖獗,根據刑事局統計,台灣光是2015年就逮捕1萬7000多名詐騙嫌犯,詐騙金額高達35億,近年來,台灣警方積極反詐騙,詐騙集團把目標轉往中國,但是中國也抓得凶,詐騙集團就把電信機房設在第三國,台灣詐欺刑責很輕,最重只判5年,中國可判無期徒刑,也難怪詐騙集團被逮後,最怕被送去中國審判。中國媒體甚至把電信詐騙稱為台灣之恥。

用台灣之恥來形容電信詐騙之氾濫,台灣人騙不夠,還騙到中國去,這回台灣人在非洲肯亞被遣返中國,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又喜又憂。

浮現正義的喜悅,不是沒原因,因為針對詐欺,兩岸刑罰差很大,在台灣詐欺罪最重頂多5年,但往往只判1年以下,但到了中國,詐騙公私財物,只要超過20萬人民幣,大約台幣100萬,最重就可處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蔡正元也在臉書說,同一個詐騙集團,台灣人坐牢半年,中國人坐牢半輩子,不過近年來,台灣警方積極宣導反詐騙,民眾警覺心升高,詐騙不容易,詐騙集團進而瞄準中國,而且為了躲避兩岸追查,電信機房往往設在第三方,像是肯亞、菲律賓、印尼等國家。

中國公安甚至對十大詐騙主嫌發佈通緝令,因為根據中國官方統計,2013年至今,被騙人民幣千萬元以上的案件高達94起,百萬元以上2085起,損失金額高達數百億人民幣,而台灣刑事局也統計,2014年逮捕1萬5000多名嫌犯,詐騙金額33億,2015年抓到1萬7000多人,詐騙金額也增加,多達35億,雖然台灣警方全力抓詐騙,但因為刑責太輕,詐騙集團沒在怕啦!(民視新聞周婉菱、馬登洲台北報導)

詐騙案遣陸/台灣治不了的騙子 讓陸懲治








2016-04-13 02:18 聯合報 高源流/資深媒體工作者(澎縣馬公)



非洲肯亞政府強制遣送台灣詐騙嫌犯到中國大陸,引起國內一片譁然。很多政治人物,從藍綠的角度,或者一邊一國的觀點,群起砲轟中國官方欺壓台灣人,要求中國無條件放人。很遺憾的,這些政治人物忽略了社會正義,更不懂得國家還有摘奸發伏的責任。

或許有人認為,這批在肯亞被捕的台灣人,有些被肯亞法院判無罪,不是詐騙集團分子。但是,肯亞法院判無罪,有可能是肯亞法院無管轄權而判無罪,也可能是他們沒有在肯亞犯罪的事證,而判無罪。也許大陸方面掌握這些人在大陸犯罪的事證,才堅持引渡。我方不妨暫時先予關懷,再決定下一步動作,比較妥當。

廿多年前,台灣的電話詐騙集團從綁架家裡小孩的戲碼起家,詐騙無數台灣人,每年犯罪所得從數十億,到數百億,讓很多家庭破財還難消災。當時,輿論群起撻伐,要求司法機關嚴予追訴。

在全台檢警全力查察下,台灣詐騙集團分子逐步把基地台設立到大陸各城市。我們檢警曾透過對岸公安的協助,大力掃蕩躲在對岸,專打電話騙台灣人的詐騙集團。當時,因為這些詐騙集團騙的都是台灣人,我方還曾擔心大陸公安不願協助清剿。

沒料到台灣的詐騙集團轉向打電話騙大陸人,騙得更多、更廣,讓大陸公安開始為自己的治安,全面追打。這麼一來又逼得詐騙集團把基地遷往菲律賓、印尼,甚至非洲。這就是肯亞這批台灣詐騙集團成員的基本背景。

騙子就是騙子,不管他把基地設在肯亞或者印尼,也不論他騙的是台灣人,或美國人。唯一差別的是,該由那一國家來追訴這些詐欺犯的刑責。這當中,實在不必夾帶兩岸情緒。

只要他是騙子,絕對不能因為他是台灣人騙了大陸人,就成為台灣的英雄,需要我們花費龐大的國家資源,搶救回台後放人。即使我們政府基於自家人民的權益,積極要求大陸將嫌犯交回台灣,性質上也應該是要求遣送回台,接受我國司法追訴,而非回台無事縱放。

台灣電話詐騙集團已經發展成跨國犯罪組織,是所有國家應該嚴厲打擊的對象。很可悲的是,台灣法律對於這種詐欺犯罪,相對於其他國家,顯得輕縱,讓這些台灣的詐騙分子,一遇到他國政府逮捕追訴,就透過在台家屬,向立法委員投訴、求救,期望政府救援,讓他們回台受到較輕的刑罰。

幾年前,一批在菲律賓被逮的十數名台灣騙子,被我方政府爭取遣送回台,結果獲得我方司法輕判,曾經讓台灣一些受害者相當氣憤,也讓受害嚴重的大陸方面失望。

如今,場景從菲律賓換成肯亞,我們朝野在兩岸情緒中,擺出一副爭取主權的模樣,也應該注意,不要受詐騙分子蒙混。我們治不了,或不想治的騙子,讓想治,又能治的大陸懲治,又如何?( 聯合報 高源流)

詐騙集團在台灣輕判,在大陸重判;詐騙集團都很喜歡回台灣;這次詐騙集團沒有騙肯亞人,所以肯亞法院判詐騙集團成員無罪;詐騙集團的成員有大陸人,有台灣人,如果大陸人送大陸重判,台灣人送台灣輕判或無罪釋放;然後又繼續騙人,這樣哪有符合公平正義?所以這回台灣慢了一步被大陸捷足先登-不管是大陸人,台灣人-騙子統統送去大陸重判;這是-時也運也命也,不要騙人就不會遭殃,可見歹路不可行,冥冥中自有天意;殊不知詐騙集團有多壞:食髓知味-將被害人的辛苦積蓄騙光才罷手,被害者大多數是教育水平不高的善良老人,被騙走的棺材本拿不回來了,詐騙集團實在是無天良呀!今天新聞報導說大陸有通知我方,這樣就可以了,為這些人吵翻天-實在昰很浪費時間精神和社會成本-不值得呢!
2016-04-13 9:14 am
台灣的詐騙集團如此猖狂應該歸咎民進黨政府:
台灣人組成的詐騙集團去肯亞詐騙大陸人 被遣返大陸接受調查審判 這是合法的程序 民進黨這個壞蛋政黨急著營救這些壞人 是基於什麼心態? 當初 民進黨勝選時一再阻礙國民黨的施政 並強調
過渡期不得執行任何重大政策 這次的事件屬於重大事件 照理說也要等到新政府上任之後再來處理才對 因為受害者是大陸人 而且牽涉上千億的鉅額詐欺罪 當然要接受被害者國度的審判
至少必須賠償被害者等值的罰金才可以釋放遣送回台 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判決 民進黨是在擔心什麼?民進黨不跟中國交流還想要大陸政府放人 這樣會不會太矯情? 民進黨是個壞蛋組成的爛黨
這次大陸政府堅持收押這些台灣罪犯是基於 過去台灣的司法縱容這些詐騙罪犯給予輕判惹火大陸政府和人民 所以 這次肯亞的事件 大陸官方考慮台灣即將改朝換代 空心菜老巫婆不承認92共識
所以 兩岸司法互助的機制已經受到阻礙 這些台灣人罪犯可能會等到大陸司法判決服刑期滿才會遣送回台灣 基本上 這些詐騙罪犯都是來自民進黨支持者的家庭 所以民進黨開始恐慌 擔心無法根據
92共識的兩岸政府互信機制來解救這些罪犯遣送回台 換句話說 如果即將上任的是國民黨政府 這些罪犯可能基於兩岸互信的機制 在短期內遣送回台 但是問題在於空心菜老巫婆的政府與大陸敵對
所以 我推測 這個事件 這些罪犯可能要等到被判刑確定並且付出高額的罰金 才可能遣送回台 因為這類的事件頻繁發生 過去大陸官方曾追蹤這些罪犯在台灣判刑的刑度 基於前幾次台灣司法
縱放人犯的教訓 並且因為這次大陸被害者損失上千億的金額 所以 大陸當局可能會以嚴刑峻法來審判處置這些無法教化的詐騙罪犯 台灣的司法已經被綠營法官操縱生死 綠營主張廢除死刑是
在幫助犯罪 基於這樣的政治環境 大陸當局當然不會坐視不管 任由台灣的法官縱容犯罪 如果台灣的司法再次縱容犯罪 以後同樣的詐騙事件罪犯可能要在大陸服刑期滿才可能遣送回台灣
台灣的治安壞透應該歸咎法官不確定故意縱容犯罪者的結果 台灣的法官自由心證破壞司法體制 讓壞人越來越難教化 其實 這些台灣的法官本身也是最難教化的歹徒 連續殺人卻不判死刑其居心何在?
所以 我建議大陸政府嚴懲這些詐騙歹徒 等到判刑確定服滿刑期之後再遣送回台灣 空心菜老巫婆口口聲聲[轉型正義] 我看是轉她日本祖國奶媽的***正義 這次的肯亞事件應該交給空心菜老巫婆
來處理才對 因為這個假正義公理的民進黨本身就是壞蛋政黨 他們一再強調不准馬英九政府在政權交接期間執行任何重大政策 所以 這個詐騙案當然要留給空心菜老巫婆的爛政府來處理
讓台灣人拭目以待看看空心菜老巫婆有什麼本事營救這些讓台灣人恨之入骨的詐騙罪犯
2016-04-12 1:24 am
嫌疑犯就可以引渡

但請問 那八位台人 是哪件案件的嫌疑犯

總是要有個說明吧

若對岸認定有嫌疑 也該通知我國刑事單位 不是嗎|?

不然 板大只是引述維基百科的說法 未必等於各個國家都認知 不是嗎?

收錄日期: 2021-04-24 23:42:4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411072023AAiwh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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