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請問員工犯錯公司有權力開除員工嗎?→你所謂的犯錯,太過於籠統,無法判斷。員工若有違反到勞基法第12條所定之情事,雇主可依法開除該員工;但若員工的販厝未達勞基法第12條的情事,雇主是不可以任意開除員工的。
勞基法§12條,規定如下: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有需要付他什麼資金嗎?→被開除日前的薪資當然還是須照付的,其於就沒了,所謂的資遣費是不需的。但若員工的犯錯置公司有所虧損,公司可依法向該員工求償,但不得預扣薪資以為賠償之用,須透過司法程序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