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事訴訟法第 84 條規定:「被告逃亡或藏匿者得通緝之。」
法律會給兩次機會,第一次會先開傳票,第一次不到,第二次會開拘票,交由警察執行拘提,再不到,第三次就會被通緝。
收錄日期: 2021-04-24 23: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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