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丈夫離家已經7個月都不聞不問,想離婚離婚訴狀怎麼寫呢?

2016-03-30 9:42 am
更新1:

想請問丈夫離家已經7個月都不聞不問,想要離婚了, 離婚訴狀該怎麼寫呢?

回答 (6)

2016-08-29 3:37 am
可以諮詢免費法服張先生0963831977婚姻`法律萬事問題都可以問
2016-05-12 2:36 am
7個月都不聞不問也太誇張。 建議你找律師
2016-05-01 5:31 pm
歡迎加我詳聊喔!
frank_yam
2016-04-29 3:56 am
可打電話給免費的婚姻法服0965516185金先生.
2016-03-30 11:05 am
快離快離.
2016-03-30 10:19 am
只七個月還無法訴狀離婚.須更都多其它原因等等
2016-03-30 10:06 am
可用民法1052條:第五款:"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以此作為離婚理據。

收錄日期: 2021-04-27 21:46: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330014232AAQ7T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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